正月十五闹元宵节

元宵节是我国主要的传统节日,也叫元夕、元夜,又称上元节,因为这是新年第一个月圆夜。因历代这一节日有观灯习俗,故又称灯节。元宵节俗的形成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据一般的资料与民俗传说,正月十五在西汉已经受到重视,汉武帝正月上辛夜在甘泉宫祭祀“太一”的活动,被后人视作正月十五祭祀天神的先声。不过,正月十五真正作为民俗节日是在汉魏之后。东汉佛教文化的传入,对于形成元宵节俗有着重要的推动意义。

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58年--75年),因明帝提倡佛法,适逢蔡愔从印度求得佛法归来,称印度摩喝陀国每逢正月十五,僧众云集瞻仰佛舍利,是参佛的吉日良辰。汉明帝为了弘扬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宫中和寺院“燃灯表佛”。因此正月十五夜燃灯的习俗随着佛教文化影响的扩大及道教文化的加入逐渐在中国扩展开来。而元宵节俗真正的动力是因为它处在新的时间点上,人们充分利用这一特殊的时间阶段来表达自己的生活愿望。

元宵放灯的习俗,在唐代发展成为盛况空前的灯市,中唐以后,已发展成为全民性的狂欢节。唐玄宗(公元685年--762年)时的开元盛世,长安的灯市规模很大,燃灯五万盏,花灯花样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灯楼,广达20间,高150尺,金光璀璨,极为壮观。

以后历代的元宵灯会不断发展,灯节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唐代的灯会是“上元前后各一日”,宋代又在十六之后加了两日,明代则延长到由初八到十八整整十天。

到了清代,满族入主中原,宫廷不再办灯会,民间的灯会却仍然壮观。日期缩短为五天,一直延续到今天。

“猜灯谜”又叫“打灯谜”是元宵节后增的一项活动,出现在宋朝。南宋时,首都临安每逢元宵节时制迷,猜谜的人众多。开始时是好事者把谜语写在纸条上,贴在五光十色的彩灯上供人猜。因为谜语能启迪智慧又饶有兴趣,所以流传过程中深受社会各阶层的欢迎。

唐宋时灯市上开始出现各式杂耍技艺。明清两代的灯市上除有灯谜与百戏歌舞之外,又增设了戏曲表演的内容。

历代人们除游灯市外,又有迎紫姑祭厕神、过桥摸钉走百病等习俗,有击太平鼓、秧歌、高跷、舞龙、舞狮等游戏。同时,还要吃些应节食物:南北朝时代元宵节吃伴和肉与动物油熬煮的豆粥或米粥,唐代吃一种叫“面茧”的面食,到宋代有盐豉汤印绿豆粉做的科斗羹,并出现了“圆子”,此后元宵节南北方均以吃元宵为习。

元宵灯节期间,是男女青年与情人相会的时机,所以元宵节又成了中国的“情人节”。

传统社会的元宵节是城乡重视的民俗大节,在城市元宵喧闹尤为热烈,它体现了中国民众特有的狂欢精神。传统元宵所承载的节俗功能已被日常生活消解,人们逐渐失去了共同的精神兴趣,复杂的节俗已经简化为“吃元宵”的食俗。

送孩儿灯

简称“送灯”,也称“送花灯”等,即在元宵节前,娘家送花灯给新嫁女儿家,或一般亲友送给新婚不育之家,以求添丁吉兆,因为“灯”与“丁”谐音。这一习俗许多地方都有,陕西西安一带是正月初八到十五期间送灯,头年送大宫灯一对、有彩画的玻璃灯一对,希望女儿婚后吉星高照、早生麟子;如女儿怀孕,则除大宫灯外,还要送一两对小灯笼,祝愿女儿孕期平安。

迎紫姑

紫姑也叫戚(七)姑,北方多称厕姑、坑三姑。古代民间习俗正月十五要迎厕神紫姑而祭,占卜蚕桑,并占众事。传说紫姑本为人家小妾,为大妇所妒,正月十五被害死厕间,成为厕神,所以民间多以女子做成紫姑之形,与夜间在厕所间猪栏迎而祀之。此俗流行于南北各地,早在南北朝时期就见于记载。

走百病

也叫游百病,散百病,走桥等,是一种消灾祈健康的活动。元宵节夜妇女相约出游,结伴而行,见桥必过,认为这样能祛病延年。

偷菜节

流行于贵州省黄平一带苗族的偷菜节也是在每年农历正月十五日举行。节日这天,姑娘们便成群结队去偷别人家的菜,严禁偷本家族的,也不能偷同性朋友家的,因为偷莱与她们的婚姻大事有关。所偷的菜仅限白菜,数量够大家吃一顿即可。偷菜不怕被发现,被偷的人家并不责怪。大家把偷来的菜集中在一起,做白菜宴。据说谁吃得最多,谁能早得意中人,同时所养的蚕最壮,吐出的丝也最好最多。

巴乌节

彝族的传统节日巴乌节在农历正月十五。“巴乌”意为“打猎归来”。见于云南鹤庆彝族支系黑活人居住区。此节原本是欢庆狩猎归来的习俗话动,无固定节日。旧时人们狩猎归来收拾猎物,兽头给狩猎的指挥,兽皮给猎获人,肉则烧烤,其间兽头前、兽皮跟、众人从,围火堆重现打猎动作。肉熟以后,众人分食。后来逐渐演变成固定的节日。节日中的巴乌舞由十二面木鼓、十二面铊锣和十二支唢呐(闰年各用十三件)组成乐队伴奏,由三十六名年轻女子披上虎、豹、熊、鹿、虎子、兔、狐等的毛皮或者头插锦鸡和各种鸟雀的羽毛。装扮成飞禽走兽,围绕火堆踏歌起舞,表现各种动物的姿态,模仿各种动物的叫声。猎手们则手持弓弩或钢叉,将“猎物”围住,朝“猎物”们旋转的相反方向,表演各种狩猎动作。节日期间,还要进行耍龙灯、狮灯、白鹤灯等活动。

“耍狮子”始于魏晋,盛于唐,又称“狮子舞”、“太平乐”,一般由三人完成,二人装扮成狮子,一人充当狮头,一人充当狮身和后脚,另一人当引狮人,舞法上又有文武之分,文舞表现狮子的温驯,有抖毛、打滚等动作,武狮表现狮子的凶猛,有腾跃、蹬高、滚彩球等动作。

传说唐代有一年大旱,龙王错行云雨,淹死了长安不少百姓,玉帝降旨命魏征监斩龙王,后龙王阴魄不散,夜夜扰闹皇宫,吓坏了唐王李世民,于是向群臣问计,众臣认为应超度龙王,于是民间乃有元宵节耍龙灯之习。龙灯一般由竹木、彩纸、布等扎成,节数为单数,长达数丈,节内能燃烛的称“龙灯”,不能燃烛的称“布龙”,舞龙时,领舞者手持龙头,数十人举起紧连龙身的木棍,随于其后,整条龙在乐声中沿着规定的路线和队列奔跑。龙就象活了一样,民间以此习俗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汉明帝永平年间(公元58年--75年),因明帝提倡佛法,适逢蔡愔从印度求得佛法归来,称印度摩喝陀国每逢正月十五,僧众云集瞻仰佛舍利,是参佛的吉日良辰。汉明帝为了弘扬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宫中和寺院“燃灯表佛”。此后,元宵放灯的习俗就由原来只在宫廷中举行而流传到民间。即每到正月十五,无论士族还是庶民都要挂灯,城乡通宵灯火辉煌。

元宵放灯的习俗,在唐代发展成为盛况空前的灯市,当时的京城长安已是拥有百万人口的世界最大都市,社会富庶。在皇帝的亲自倡导下,元宵灯节办得越来越豪华。中唐以后,已发展成为全民性的狂欢节。唐玄宗(公元685年--762年)时的开元盛世,长安的灯市规模很大,燃灯五万盏,花灯花样繁多,皇帝命人做巨型的灯楼,广达20间,高150尺,金光璀璨,极为壮观。

踩高跷是民间盛行的一种群众性技艺表演。高跷本属我国古代百戏之一种,早在春秋时已经出现。我国最早介绍高跷的是《列子-说符》篇:“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从文中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跷就已流行。表演者不但以长木缚于足行走,还能跳跃和舞剑,高跷分高跷、中跷和跑跷三种,最高者一丈多。据古籍中记载,古代的高跷皆属木制,在刨好的木棒中部做一支撑点,以便放脚,然后再用绳索缚于腿部。表演者脚踩高跷,可以作舞剑、劈叉、跳凳、过桌子、扭秧歌等动作。北方的高跷秧歌中,扮演的人物有渔翁、媒婆、傻公子、小二哥、道姑、和尚等。表演者扮相滑稽,能唤起观众的极大兴趣。南方的高跷,扮演的多是戏曲中的角色,关公、张飞、吕洞宾、何仙姑、张生、红娘、济公、神仙、小丑皆有。他们边演边唱,生动活泼,逗笑取乐,如履平地。据说踩高跷这种形式,原来是古代人为了采集树上的野果为食,给自己的腿上绑两根长棍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跷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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