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尊兽首引发的讨论: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有多难?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圆明园兽首从不大受人关注到人尽皆知,从20年前价值1500美元到如今拍出1400万欧元天价。

一波多折的戏剧性、圆明园的历史特殊性,以及中国人第一次以法律方式追索100多年前流失的文物,使事情迅速上升为一个引发全球媒体聚焦的热点事件。

中国外交部、文物局相继发出声明,全民热议,人们以对文物空前的热度关注两尊兽首的命运。这似乎已远远超出了其作为圆明园海晏堂一个建筑构件本身的价值。

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究竟有多难?什么样的途径和方式最有效?为此本刊专访了几位与事件相关、具有一定权威性而又与其保持适度距离的人士,希望在拍卖事件之后,以一种冷静、客观的态度来一起探讨:这件事给予了我们哪些启示?

毕竟,兔首和鼠首或许仅仅是一个新的开始。

圆明园兽首事件回顾:

2008年10月,法国佳士得公司宣布,将拍卖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

2009年1月16日,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律师团在北京成立。

2009年2月24日,法国巴黎大审法院驳回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提出的禁拍诉讼请求。

2009年2月26日,鼠首和兔首进入拍卖程序,中国买家蔡铭超拍得铜像,但称因拍品无法入境而将拒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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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贵接受本刊记者采访。 摄影 刘嵘/人民画报

张生贵: 物归原主,全人类的公理

作为一位资深律师,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律师团秘书处的成员张生贵说起话来思维缜密而温和有礼。

在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天依律师事务所里安静而忙碌。事务所会议厅的白板上,记录着题为"铸剑行动"的讨论纲要。"我们最近几天都在这里开会。"张生贵告诉记者:"取名’铸剑行动’,因为法律途径是一条全新的路,没有人走过。这件事,不能纸上谈兵,只有去做,才会有答案。"’

人民画报:当初,怎么想起要成立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律师团?

张生贵:最早,刘洋(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律师团首席律师)曾在河南做过一个海外壁画的案子,就对这方面十分关注。2008年10月,他发现兽首要在法国拍卖,通常律师打官司都喜欢单兵独战,当时他其实是一个人在战斗。后来,有位在法华人给刘洋打电话,告诉他法国方面知道了他要申诉这件事,打算组织一个律师团抗辩。他就想,一个人的呼声可能不够,或许我们也应仿效西方的惯常做法,组织一个律师团,力量也更大一些。律师团现在有80多名成员,来自于全国20多个省市,都是以志愿的方式加入。说实话,我们完全没有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复杂,大多数人会这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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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廷画师伊兰泰绘制的圆明园海晏堂铜版画(1786年)。其中,喷水池两侧的十二生肖兽首铜像每日依次轮流喷水报时,俗称"水力钟"

人民画报:后来,以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的名义在法国法院提出禁拍诉讼请求,许多人说,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官司?

张生贵:判断它成功还是失败,要看从什么角度。2月23日,禁拍申请是一种紧急措施,是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保护我们的权益时,以这样一种方式"亮红牌",法律上叫"诉前保全"。有人可能觉得,禁拍请求被驳回,即意味着可以拍卖,我们败诉了,实际不是这样。

无论国内外,审理案件都要求主体(原告)、证据、被告、管辖地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形成"诉"。这个案件,当初我们在这里开会,刘洋决定去法国时,诉讼条件已经不成立,因为没有合适的原告。法国法院其实仅仅审理了第一步,认为主体(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不具备起诉资格,和两个兽首没有归属关系,就驳回了。但是,并未审理佳士得是不是有权拍卖,两件物品究竟归属谁,后面可以走的路还很长,案件并未画上句号。

人民画报:那么,谁可能是比较合适的原告?

张生贵:原告不太好找,理论上是圆明园。2月,就在北京下第一场雪的那天,我亲自去了圆明园。前后谈了三次,圆明园管理处的陈志明主任和我们谈得非常融洽。但是,法律上有个观念:地位对等才能有平等的语言。圆明园作为中国国家单位,很难出面去诉讼作为流失文物持有者的一个外国自然人。而且,如果败诉,就等于我们政府的主权被外国的法院裁决了一下,不合适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刘洋去法国后,找到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作为申请人,更多的是要声张我们的权益,发出我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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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记忆"5000年文明瑰宝展》在首都博物馆展出,受到空前关注。 摄影 刘嵘/人民画报  

人民画报:不少人提出,更大的难点恐怕还在于,作为跨境诉讼,目前仅可依据的两个国际公约,法国并未签字加入?

张生贵:法国属于罗马法系,中国是大陆法系,但无论是什么法系,物归原主,拿了不该拿的别人的东西要归还,主张公平正义,这是全人类共通的公理。作为跨境诉讼,联合国和国际司法统一协会拟制的公约相当于合同范本,谁如果愿意都可以参照它去签订合同。那么,如果没有合同,没有法律文书,怎么办?找国际公约里渗透出的法理精神,它代表了全人类处理这件事的基本理念。法律通常是滞后的,"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而拒绝裁决",有时候没有法律的官司更好打,因为有法理精神。当然,跨境诉讼也要看一个国家的国力,当一个国家的经济飞速发展,国际地位不断提高,才能拥有更多话语权。

人民画报:但是,100多年前遗失的文物,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问题?

张生贵:首先,在签订两个国际公约时,中国对因战争等非法方式流失的文物,永远保留一直追究的权利。另外,诉讼时效应该是指自诉讼条件成立之日起,即从兽首被公开拍卖,我们重新发现它的时间算起,而不应该是当年丢失之日。

人民画报:现在有什么打算,律师团的工作会一直继续下去吗?

张生贵:会继续关注,但我们的关注点已经从目标转移到了方法上。其实,如果拿回来了,没有引起反思,它也仅仅就是拿回来而已。现在,就算不一定拿回来,更重要的是,引起了大家的思考。我们希望通过探路的方式,找出一个成熟的模式。事情发展到现在,每一步都有意外,没有想到蔡先生会拍,更没有想到他会拍而不买。当然,他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做法可能欠考虑。现在事情还未完结,刘洋回来以后,我们会随时根据具体的形势再不断调整方案。

人民画报:通过法律方式追回海外流失文物,在未来有成功的可能吗?

张生贵:我个人对这件事还是抱有很大信心。最重要的是培养人们的一种意识,一方面是国人热爱和保护文物的意识,另一方面是外国人对中国那段历史的认识。刘洋刚去法国时很伤心,因为虽然国内是一边倒的群情激昂,但在那边却几乎无人知晓。短短两个月,通过诉讼和媒体关注,现在,不仅法国人,连许多欧洲人都知道了那段历史,而刘洋碰到的法国人,几乎没有一个说不该归还中国的。我相信,随着世界上每个国家都在进步,正义的理念和呼声将越来越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再去裁决,情况也许就大不一样。

 

责任编辑: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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