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全面了解国情国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加快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为此,特制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新趋势,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全国文物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以确保普查工作深入人心,取得成功。

二、目标任务

通过文物普查宣传工作,使全社会了解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了解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了解文物价值,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文物普查知识,宣传文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实现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文物普查;各级文物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文物普查;广大普查对象如实申报、认真填报、主动配合搞好文物普查,形成有利于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有效机制和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

国家文物局文物普查办公室设立宣传组,组织协调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各地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文物普查宣传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文物普查宣传方案,组织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提供和管理文物普查信息,督促、指导文物普查宣传工作。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专兼职相结合的宣传队伍,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地还应充分发动媒体和相关机构、部门的力量,形成文物普查宣传网络,共同搞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

四、重点内容

宣传工作要贯彻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过程,各地应从“告知”、“知情”、“普法”、“成绩”等方面,大张旗鼓地开展文物普查宣传,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分别是:

2007年4至11月,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等有关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家文物局宣传、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活动。宣传开展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和意义,普查的范围对象、内容和方法,普查的技术标准、规范,实施步骤程序等;宣传各地普查机构设置、人员培训、队伍组建、试点经验等,要注重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的趋势,对文化线路、工业遗产、乡土建筑等文化遗产新品类加强宣传。

2007年11月-2009年底,集中宣传与文物普查有关的法律法规,普查工作进展程度、阶段成果和重要发现,普查工作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人民群众对普查工作的参与和反应等。

2010年1月-2011年底,追踪宣传文物普查数据处理进展情况,发布文物普查基础成果,宣传《全国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数据管理系统,宣传普查成果的推广应用,集中宣传文物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方式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将开展阶段性的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介绍普查的重点文物,宣传宣传文物工作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在经济社会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使宣传活动不断深入人心,造成声势,形成高潮。

(一)电视媒体宣传

1、精心策划和制作播放宣传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公益广告片和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公益宣传片,在中央和地方主要电视媒体播放。公益宣传片可采用征集方式,以扩大影响和宣传面。

2、在电视节目中开设专栏,通过新鲜的视角,宣传普查工作,介绍工作进展。如可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百姓档案”中以这次普查工作为主题,以基层文物工作者的亲身经历,反映历史的变迁、经济社会的进步;可以在“人物”、“讲述”等栏目连续介绍普查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和普通群众对普查的支持参与。

3、中央和地方各级电视媒体制作访谈、对话、直播等专题节目、系列节目,围绕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工作,采访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平民百姓和普查工作者。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可以专题形式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国记忆”等栏目播出。

4、对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进行深入报道。

5、重要事件随时以新闻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二)平面媒体宣传

将日常的新闻报道和专题、专栏结合,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如开设文物普查专版、专栏,组织对有关专家和普查工作人员的专访。深入分析文物普查的背景、特点、意义、手段、 责任编辑:zhao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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