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项目后期保护也要量化考核

  清远民俗“龙狮田客家舞鸡公狮”、“牛王诞”、“壮族婚礼”等6个项目在历史、艺术、民族学、民俗学、社会学、人类学、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公认的重要价值,因为符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要求,列入清远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日前已经正式公布。

  针对不同项目特征、生存状态、传播途径等属性,清远制定多元的传承保护方案,抢救式保护、博物馆保护、宣传性保护、教育式保护等方式构成非遗的科学保护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不仅要注重保护,更要注重传承,否则不过是“一潭死水”,很难重新焕发生命力。

  诚然,现实中一些地方重发掘、轻保护,重申报、轻传承,致使“非遗”被束之高阁,甚至自生自灭,这样的教训并不鲜见。此外,个别地区待非遗真正入选以后,就以为万事大吉,从此非遗这个名头成为了某些地方招商引资的工具,成为投机商业的幌子,惟独没有为发扬、保存非遗项目本身起到真正作用。久而久之,非遗项目名存实亡,要想真正保护和传承非遗,则是痴人说梦话了。

  目前非遗保护工作评估体系建设滞后,申报一项就得分,看得见,摸得着,可以直接进入考核体系,而申报成功之后的科学保护,由于没有量化指标,所以并未出现在非遗保护工作的评价体系之中,保护得好与不好,已关系不大,因此后期的保护传承工作被边缘化并不意外。

  保护是为了传承。具体来说,文化部门要对非物质遗产保护法设立的主要制度加以细化,对保护“非遗”项目要形成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措施;还要有一部地方性文物保护单位的法规或条例,确保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反过来说,传承才是最好的保护方式。如今,非遗传承人才断层早已是公开的现实,如何培育接班人成为最大的难题。笔者认为,不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为众多非遗项目搭建保护传承的平台,为传承人提供传道授业的舞台。此外,还可以把“非遗”文化更多融入到城乡景观、居家装饰、戏曲表演、舞台道具等文化样式中来,运用到发展当地文化产业之中,以彰显“非遗”项目的现实作用。当然,也不能对难以发挥经济效用的非遗另眼相待,保护这些非遗传承人,实际上就是在保护非遗项目。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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