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初见成效 “非遗”保护立法加速
新华网合肥5月18日电(记者王立武)由文化部主办的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研讨会18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开幕。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区方面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福建、安徽、江西、青海等13个省区的有关代表,交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经验,探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规律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明确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要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2007年开始,文化部在对各地文化生态综合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启动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目前,文化部已相继设立了闽南、徽州、热贡、羌族4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据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4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已初步建立,并形成了各级领导重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在进一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调研的基础上,加紧编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所在的政府,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为重点,带动区域内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进一步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注重调动民众参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积极性,加强理论研究,用理论成果指导实践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
另据了解,经多次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意见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程序。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江苏、浙江、宁夏、新疆、海南等省区已经制定了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河北、山西等省也已经把非遗保护的立法工作列入了省人大重点立法计划。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