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优小吃进驻可获五年扶持政策

四方区出台《鼓励扶持海云庵美食街发展暂行办法》

人民网青岛视窗7月3日消息:

(记者 林红 见习记者 娄雨菲) 打造高端美食街区,鼓励海云庵美食街原有业户向民俗小吃和餐饮业态转变。记者昨日从四方区服务业发展局了解到,该局出台《鼓励扶持海云庵美食街发展暂行办法》,向名优小吃和知名餐饮品牌抛出榄橄枝,业户入驻美食街可获为期五年的扶持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对转变业态重新经营餐饮业的原有业户,经营前三年,区政府将全部返还其上缴税收的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第四、五年按其上缴税收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的50%予以还返。小吃街的发展需要一个培育阶段,为了让业户安心经营并发展壮大,四方区还将在前两年给予业户一部分补贴。将按网点使用面积给予第一年200元/平方米、第二年100元/平方米的奖励。同时自开业经营起一年内,业户还可免费获得在海云庵美食街经营管理主体单位所属的街面广告设施上进行的广告宣传。相关部门也将为新入驻业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工商、卫生、环卫、公安等部门免费为新入驻个体工商户办理卫生和工商注册登记,免除证照工本费,免除一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对于将网点出租给符合条件经营业户的产权人也有优惠政府,前三年内,区政府将返还其房屋租赁收入上缴税收的区级财政实得部分,后两年减半奖励。而海云庵美食街原业户符合奖励对象条件的,前三年内以第一年为基数按其上缴税收区级财政实得的增量部分全部予以奖励,后两年减半奖励。

记者还了解到,与美食街扶持政策一同出台的还有《鼓励扶持中华百艺坊发展暂行办法》。业户到中华百艺坊经营,也可享受五年的优惠政策。据了解,具有国家、省、市授予水平等级大师称号的、经营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名录民间民俗文化项目或工艺项目的或者符合规定业态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入驻中华百艺坊,前三年,区政府将返还其上缴税收的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第四、五年返还其上缴税收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的50%。国家级大师或经营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按其网点使用面积给予第一年300元/平方米、第二年150元/平方米的奖励。省、市级大师或经营列入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按其网点使用面积给予第一年200元/平方米、第二年100元/平方米的奖励。

《青岛财经日报》 2009年7月03日

责任编辑:maggie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