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vs安顺地戏:原告表诚意被告不退让


    5月10日,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李俊购买了一张正版的《千里走单骑》DVD,并索要了发票。这是他为次日将在北京市西城法院的开庭所做的最后准备工作之一。5天前的5月5日,在云南省丽江市丽江电影城,同样是这个李俊,在购票、索取发票后,再次观看了影片《千里走单骑》。
   
    作为备受瞩目的贵州安顺状告张艺谋侵权案的代理律师,李俊的上述举动是想进一步证明,尽管距离《千里走单骑》的首映已经过去了4年多的时间,但现在起诉张艺谋等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为还在放映和销售的这部知名影片及其DVD,对已属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安顺地戏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仍在持续。
   
        原告表诚意被告不退让
   
    5月11日上午的开庭,没有对被称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权第一案”的本案当庭宣判属于意料之中。
   
    但在庭审结束前,在原被告对法官“是否愿意调解?”的例行询问都表示同意之后,记者在现场也一度对双方可能当场达成和解燃起些许期待。不过很快,审判长武彧宣布:“因双方当事人差距太大,本庭不再进行调解。”
   
    差距在哪?原告代理律师李俊提出的和解方案是:仅限于被告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声明,放弃在《中国日报》上刊登同样声明的主张;另“被告再使用《千里走单骑》时注明片中的云南面具戏实际上是贵州安顺地戏”的主张不变。
   
    而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佟洁对此予以回绝,“不能接受。”在被问及有无自己的调解方案时,她表示,“因为张导(张艺谋)在外景地,自己还没有跟他联系过,公司这方面不知道该怎么署名,因为该署名的都已经署过了。”
   
    据《世界新闻报·鉴赏中国》周刊记者了解,实际上安顺方面为了表示和解的诚意,在开庭前已经对本案立案时的诉讼主张做过一次较大的退让,即不再要求原告停止发行影片《千里走单骑》。但上述两项让步均未得到被告方张艺谋等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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