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保”老宅成“烫手山芋”:修不起拆不得
修缮?囊中羞涩!拆除?法律不允!
明代“文保”老宅成了“烫手山芋”
在周口市川汇区城北办事处(北郊乡)李营自然村,有一座400年的“明代黄泛区民居”,被列为该市市级文物保护点。如今,历经风吹雨打的这座老房子岌岌可危,亟待修缮。然而,因无修缮款项,又不能随便拆除,这让老宅的所有人李广明感到像捧了个“烫手山芋”。
昨天上午,记者驱车来到川汇区城北办事处(北郊乡)李营自然村,由于路不好走,在村头,记者又乘坐上李广明的三轮车来到了他家。
推开铁门,在新房子西侧有座不起眼的老房子,李广明指着老房子说,这是祖上留下来的,是明代建筑。眼前的这座老房子青砖青瓦,共有三间,长约9米,宽约5米,墙体厚约0.6米。屋内一片黑暗,墙壁已经裂开,特别是北面的墙壁,已出现两个大洞,都曾用砖修补过。“一到雨天,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李广明担忧地说,照此下去,这老房子很快就会倒塌。
“2002年11月19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了个文,其中就有我家的周口明代黄泛区民居。”李广明说着拿出了两张纸。由于没了首页,记者在末尾看到,主题词后有“文化、文物、保护、通知”的字样,下发单位为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第二页,看到题为周口明代黄泛区民居,内容是:在周口市川汇区北郊乡李营自然村李发泰(李广明之父,记者注)家院内,现存有瓦房三间,面阔9.6米,进深5.4米,墙体厚0.6米,墙基为浑砖,上部里生外熟,硬山灰瓦顶,具有明代中原地区民居的特点,地下淤积3米左右,屋檐距地表2.1米,重点保护范围以房基为准,向北1.7米向南13米,东西各305米。
据李广明介绍,2004年,他们家人才不住这老房子,这几年,老房子面临倒塌的危险。其间,他向相关部门申请要了2000元房屋修缮款,但毕竟杯水车薪。“现在我想修房,可家里经济有点困难。”李广明无奈地说,不修吧又没法住人,想拆除了盖新房子,怪可惜的,也不知道能不能拆。
对此,周口市文化局文物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明代黄泛区民居是市级文物保护点,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文保点”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对建筑物进行保养和维修。记者了解到,目前明代黄泛区民居的产权属于个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所有人想拆除‘文保点’,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申请,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才能拆除。”该市文化局文物科负责人说。
□记者 于扬 通讯员 朱海龙文图
责任编辑:依侬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