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中国的昆曲200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日本的“能乐”也是同时榜上有名的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之一。“能乐”是“能”和“狂言”的统称。“能”是源于14世纪载歌载舞的戏剧形式,一般通过佩戴的不同面具表现不同的角色,形式简洁,刻画情感细腻。如果说“能”是以音乐为主的歌舞剧,“狂言”就是以对话为主的滑稽剧,演员以幽默的语言表现对世人各种弱点和不当行为的嘲讽。

日本于1950年制定《文化财保护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文汉字是“无形文化财”)定义为:戏剧、音乐、工艺技术等在历史上和艺术上具有高价值的遗产。在众多非物质遗产中,其中重要的遗产,由文部科学大臣指定为“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本对于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视,主要是通过“以人为本”来实现的。对于能够再现和精通非物质遗产技巧的个人和团体,认定为“非物质遗产保持者”,俗称“人间国宝”。从1955年第一次实行“人间国宝”认定制度以来,截至2007年共有312人得到认定。

为了保护非物质遗产,日本政府每年向“人间国宝”给予“保存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援助金”,对于从事保护重要非物质遗产的团体给予补助金。政府相关部门还对重要非物质遗产进行记录、资料保存和作品购买等保护和保存活动。简言之,就是政府加大投入,保护重要非物质遗产的生存和发展。

日本的“人形净琉璃文乐”(以下简称“文乐”)是2003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文乐”是三弦伴奏的说唱曲艺,兴盛于15世纪中叶。“文乐”与上述“能乐”一样,面临的困难都是后继乏人和观众较少。对于生存面临困境的非物质遗产,更需要保护和帮助。政府出资帮助其建立剧场,出资援助其前往海外演出,既增加其演出机会,又宣传了日本传统文化。仅靠财政支持也有限,还要动员大企业参与支持。让企业认识到,保护本国非物质遗产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扩大品牌影响力的机会。日本的“歌舞伎”是2005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与“文乐”和“能乐”不同,歌舞伎后继有人、演员社会地位高,演出场次多、观众多,没有难以生存的担忧。

日本歌舞伎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得益于长期保持开放交流的心理和姿态。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日本歌舞伎界就盛情邀请梅兰芳等中国京剧大师赴日演出,交流切磋技艺。近年歌舞伎著名男旦表演艺术家坂东玉三郎到中国学习昆曲,先后在日中两国与中国昆曲演员同台演出,在日本产生轰动效应。坂东玉三郎10月份与中国苏州昆剧院合作,联合演出了《牡丹亭》,首次在东京演绎昆曲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典剧目。中国昆曲和日本歌舞伎在交流合作中相得益彰,为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开创了更多的舞台和空间。

责任编辑:八寶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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