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产严禁“保护性破坏”

  时报讯 (记者鞠鹏)按照现代人的想法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大拆大建,这种做法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在昨天举行的全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建设现场会上,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各地应保持历史遗存的原真性、整体性、可识别性。

  整修应采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样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目前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着不少误区,“保护性的破坏”就是其中之一。这种做法往往是出于好心,但方法不对。或为清理文物建筑周边环境而建设大广场,却丢了文物的历史环境氛围;或追求华丽,整饰一新,破坏了历史信息,损害了文物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外,贪大求洋,搞高层建筑、欧陆风,甚至追求怪异,破坏古城格局和风貌,破坏历史街区、建筑所处的独特空间环境;不顾历史真实盲目重建,拆真文物,造假古董等做法,都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走入误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存续方式具有特殊性,要原封不动的保存,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要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原先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整治应“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维修要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修补要用原材料、原工艺、原式原样,以求达到还其历史本来面目。

  历史文化遗产须整体保护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各地应采取建立博物馆、纪念馆、旅游景点和实物教学、适度开展不损害其寿命的经营等方式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同时,我省提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历史文化遗产应整体保护,不仅是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环境,特别对于城市、街区、地段、景区、景点,应保护其整体的环境。不要按现代人的想法去抹杀它,避免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将对擅自改造文化遗存、破坏名城、名镇、名村的行为坚决查处。

  设计师可在建筑、雕塑、园林上署名

  在搞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筑、历史建筑挂牌保护的同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表示,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园林、路桥、雕塑等实行署名制。此举旨在发挥社会舆论对城市风貌特色及建筑艺术成果的监督、评价作用,激励设计师和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多出精品。作者:鞠鹏



责任编辑:依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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