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城市签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协议
海峡西岸经济区21个城市(实验区)29日在厦门共同签署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协议》。
协议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沟通协调;二是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的交流合作;三是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互动协作;四是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弘扬;五是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对台文化交流合作。
协议签署后,21个城市(实验区)文化部门将共同整合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地域特色明显、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并重点保护发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潮汕文化、畲族文化、道教文化、临川文化、吴越文化、闽都文化、陈靖姑文化、朱子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文化,深入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建设模式和整体性保护方式。
福建省艺术馆馆长陈秀梅说,协议是由福建、广东、江西、浙江四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倡议,各城市之间发挥区位优势,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整合,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互动融合。
21个城市(实验区)包括福建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九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浙江省温州、衢州、丽水,广东省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江西省上饶、鹰潭、抚州、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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