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个人收藏”不是理由

  1990年,湖南临湘市白羊田镇村民潘泽黄疑遭人举报“倒卖文物”,之后其收藏的100多件藏品被临湘市公安局扣押。潘多年讨要无果。据悉,20多年前警方已将藏品移交博物馆,但并未对潘进行调查处理。如今,收藏这些物品的博物馆认为,藏品属于博物馆,不适合个人收藏,不予归还个人。

  问题是,潘当年“倒卖文物”本身就是一个“葫芦案”。公安方面没有处理,这意味着,当年扣押的物品依然只是暂扣。也就是说,这些物品的归属权,属于潘泽黄。其次,相关扣押物归公或者归国家所有的前提是,相关物品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属于国家的文物。

  再次,退一万步说,相关扣押物品确实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等价值,确实不适合由个人收藏。博物馆欲收藏,也该走完相关法律程序,取得相关物品合法收藏权。至少,也该对此前的物品所有人即潘泽黄进行必要的补偿或奖励。

  在并没有理由和证据表明相关物品归国家所有的情况下,博物馆以不适合个人收藏为由,认定物品属于博物馆所有,不予归还个人,这明显说不过去。博物馆若坚持不还,不仅会让潘泽黄个人蒙受损失,甚至会让当年扣押物品的公安机关、让国家蒙受巧取豪夺的指责以及形象毁损。
责任编辑:小萌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