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看“胡服演义”

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服饰的普遍意义,那就是它的适用性。作为物质文化的形象代表,服饰最重要的作月之一即为适用。对于赵武灵王来说,兵败的根源在于思想意识,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建立一种适用有效的行为法则。他从服饰人手,提出一系列改造标准。再有一点,这种适用并没有片面否定美和装饰,而是强调必须先“质”而后“文”,也就是说只有好用,才谈得上审美。这些富于人道主义色彩的思想,正是服饰文化本质的体现,它抛开了强加在服饰身上的种种附会因素,特别是抛开了自“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洽”开始,服饰一直被赋予的浓重的政治色彩。

胡服进入华夏始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史记·赵世家)。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颁胡服令,为了对抗游牧民族的骑马军推行胡服骑射。胡服与当时中原地区宽衣博带的服装有较大差异,特征是衣长齐膝,裤子紧窄,腰束郭洛带,用带钩,穿靴,便于骑射活动。因为胡服轻便实用,所以很快从军队传至民间,被广泛采用。后来又有汉灵帝喜着胡服。《后汉书·五行志一》:“灵帝好胡服、胡帐、胡牀、胡坐、胡饭、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族皆竞为之。”

着胡服卡弗坦的吐火罗人而在北魏孝文帝在位,有禁止鲜卑胡服。《资治通鉴·梁敬帝太平元年》:“﹝齐显祖﹞或身自歌舞,尽日通宵,或散发胡服,杂衣锦彩。”《宣和遗事》后集:“自屏后呼其妻出拜二帝曰:‘此女汝家人也。’妇人出拜已,衣胡服,二帝不能识之。”陈去病《论戏剧之有益》:“我伯叔,我昆弟,我亲戚故旧,固犹是冠胡冠服胡服,以苟安其奴隶也。”

胡服流行于唐朝开元、天宝年间,女子流行穿胡服骑马。它的特征是翻领、对巾、窄袖。在陕西等地的墓中壁画有大量反映。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出土的绢画中也有这类服装的妇女。唐代流行于西域地区以及波斯等国的胡服卡弗坦,卡弗坦形制为锦绣浑脱帽,翻领窄袖袍,条纹小口裤和透空软锦鞋。流行的原因是初唐至盛时期,中原与西域经济文化交往及胡舞的兴盛。到了宋明时期,汉族皇帝又颁布法令禁止胡服和胡俗,复兴汉服和汉文化。

责任编辑: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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