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乌苏”保护规划已经批准立项 仅次于“北京人”
2008-05-29 14:34:22 作者:张丕基 杨金山 来源:鄂尔多斯电台 已浏览次
“萨拉乌苏”遗址是著名的“河套人”及其文化和“萨拉乌苏动物群”化石产区,也是我国北方晚更新世河湖相标准地层萨拉乌苏组的命名地点,在中国乃至世界考古学、体质人类学研究、地质研究等领域均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一处旧石器时代晚期的文化遗址。对于研究人类的进化过程和晚期智人的体质特征、我国旧石器晚期的文化类型和特征等具有重要价值。同时“萨拉乌苏”遗址在研究我国华北地区第四纪考古、古生物、古地理、古气候的发展变化史领域均占据十分突出的地位,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独特的文化价值,是仅次于“北京人”遗址的重要历史遗存。
2007年乌审旗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根据“萨拉乌苏”遗址保护现状,邀请中国文物研究所编制“萨拉乌苏”遗址近期项目工作计划书,并结合计划书申请国家文化局进行批准立项。2008年4月15日由国家文物局正式同意“萨拉乌苏”遗址保护规划批准立项。
国家文物局同意立项并作了批复,对现有的“萨拉乌苏”保护规划批复要求:组织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对规划做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进一步加强对萨拉乌苏遗址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制订专项管理法规,确保遗址安全和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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