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须考古勘探

      近日,广州市文广新局印发《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提出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必须进行考古勘探,所需经费从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列支。

        《暂行规定》提出,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都必须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申请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土地出让或工程建设6个月前向文物行政部门提出考古调查、勘探申请,并协助提供考古工作条件。在具备文物考古勘探工作条件和不存在暴雨、地震等不可抗力影响的情况下,每万平方米需考古勘探时间为15个工作日,一般考古勘探项目所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50万平方米以上考古勘探面积的特大项目除外。如需考古发掘的,时间另外计算。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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