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东征纪念馆2015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举办宣传活动

  2015年6月13日,是我国第10个文化遗产日,红军东征纪念馆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就,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民生的实践,努力提高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结合此次“保护成果,全民共享”的活动主题,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红军东征纪念馆6月5日起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了“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为文化遗产点赞为美丽中国添彩”、“文化遗产千秋传承 保护弘扬万代受益”等宣传口号横幅6条。6月13日当天在馆内电子屏上滚动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二是采取外出巡展的形式,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民生的实践。红军东征纪念馆从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出发,精选并制作《东征文物保护》宣传图版,6月11日在石楼县沁园春广场展出;同石楼县委宣传部合作举办《摄影作品展》。两次展览累计接待观众500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

  三是深入城区和各乡镇开展宣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6月13日,由红军东征纪念馆工作人员和4名志愿者组成的三支宣讲团队分别前往石楼县城、罗村镇、石楼县高中,进行了宣讲,赠送红色书籍,散发宣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博物馆条例》等活动,增强了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的辐射效应。

  四是通过编印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材料,动员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红军东征纪念馆今年编印宣传材料4000份,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条款为重点。

  今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广大公众更多地了解到了国家在文化遗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起到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效果。今后红军东征纪念馆将进一步增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动性,继续营造保护文化遗产人人有责、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环境,形成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小明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