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要“松绑”更要“规范”

      闻此新闻,不少人认为“博物馆行业的发展春天来了”。确实,《博物馆条例》不仅在法律层面明确了非国有博物馆的地位和属性,取消了成立博物馆的审批制,并且“允许所有博物馆在不违背其非赢利属性、不脱离其宗旨使命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性活动”,这些松绑让国有博物馆经营更灵活,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更有保障。不过笔者更为关注的是,《博物馆条例》能否解决“国有博物馆缺乏活力”与“民办博物馆混乱无序”的问题?

      先说“国有博物馆缺乏活力”的问题。之前在一些地方,文化场馆建设也是政绩,好像不多建设一批博物馆,就是不重视文化繁荣和遗产保护。两年前,新华社报道称,我国博物馆数量以每年100个左右的速度增长,而已建成的大量博物馆却生存堪忧,比如,山西省晋城博物馆就有两年多处于闭馆状态。当建设博物馆不需审批,还可与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结合,进行合法经营,国有博物馆的建设冲动或会更甚——借着开展经营、创造经济效益的目的,给相关领导增添任期内的政绩工程,至于建成后能否长期良好运行、发挥文化熏陶功能,则不重要了。

      再说“民办博物馆混乱无序”的问题。2013年河北冀宝斋博物馆的藏品被指年代穿越、造型奇异,有业内人士评价其“就是个低仿假货集中营”。据报道,书画、陶瓷、玉器等门类的民间博物馆,往往也是赝品“集中营”,个别民间博物馆的“镇馆之宝”竟也是赝品!如今,《条例》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那么欺骗观众的“雷人博物馆”会不会更多?

      因而,我国博物馆行业要松绑更要规范。虽然《条例》规定,博物馆必须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收益应当用于博物馆的运营和发展;博物馆设立备案时,需提交藏品目录、藏品概述及藏品合法来源说明……但如何防止国有博物馆成“挂牌馆”“空壳馆”或“暴利馆”,如何防止民办博物馆成“赝品集中馆”“盗墓赃品馆”等,还有实打实的监管功课要做。比如要求国有博物馆既要建得起,又要养得好,以及加强对民间博物馆藏品的甄别和监管。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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