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条例》出炉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
2015-03-04 09:21:55 来源:荆州日报 已浏览次
国务院2日公布了《博物馆条例》。条例在法律层面明确了非国有博物馆的地位和属性,体现了国家在性质、职能、责任、权益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的原则。此外,国家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还对文物藏品的管理和保护有了更严格规定,禁止博物馆获得来源不明或不合法的藏品。
条例规定,“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并在博物馆的定义、性质、宗旨、财税扶持政策、管理监督等方面,不区分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
对于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的界定问题,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司长段勇表示,在条例颁布前,人们通常将政府部门以外的社会力量主要利用民间收藏的文物、标本、资料等依法设立并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称为民办博物馆(或称私人博物馆、民营博物馆),以区别于国有博物馆。而国有企业设立的博物馆虽然其资产属于国有,但按照现行政策不能取得事业单位身份,只能依法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传统意义上的民办博物馆归属同一范畴,由此导致对民办博物馆的认识、管理和政策出现了一些混乱。
“条例明确规定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对这类博物馆重新进行了界定,国有企业创办的博物馆也因此可以合理地归属于国有博物馆范畴。”段勇说。
在藏品保护和管理方面,条例明确要求加强藏品尤其是文物藏品的管理和保护,其内容覆盖了从收藏保存、登记著录、科学保护等诸多专门工作领域。条例规定,不得取得来源不明或者来源不合法的藏品,并建立藏品账目及档案,同时规定博物馆不得从事文物等藏品的商业经营活动。
为提高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博物馆功能,条例规定,博物馆应当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众开放,并向公众公告具体开放时间;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博物馆应当开放;国家鼓励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向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博物馆未实行免费开放的,应当对未成年人、成年学生、教师、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等实行免费或者其他优惠。博物馆实行优惠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向公众公告。
责任编辑:小明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