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积极开展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根据公安部、国家文物局“2011年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文物管理局迅速启动该项工作,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就成立领导小组、联络小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文物安全机构建设、全省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具体要求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按照两次联席会议商定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四川省公安厅向全省各市(州)公安局刑警支队下发了“关于认真抓好‘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尽快成立打击文物犯罪专门领导机构,迅速布置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通过梳理、摸排2004年以来发生的文物安全案件,汇总案件信息资料,确定一批重点案件开展侦破工作,力争尽快、尽可能多地破获一批案件,追缴一批被盗文物;按照公安部的要求,采取一案一报的方式,对重点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文物犯罪案件做到“发一件、立一件、破一件”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川省文物管理局向全省各市(州)文化(文物)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文化(文物)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尽快成立公安和文物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建立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认真开展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毫无保留地为公安刑警支队提供当地文物资源及其分布等详尽资料,协助彻查积案、隐案;积极为公安刑警支队提供存放涉案文物的场所,共同做好涉案文物的移交工作;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建议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建立市(州)、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层层建立管理目标责任制;与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合监管和执法机制,对旧货、古玩市场联合执法,打击非法经营盗掘文物和倒卖文物的犯罪活动,监控涉案文物流通渠道,把住出口关。
  
  在已经召开的两次会议上,四川公安、文物部门还对打击文物犯罪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热烈讨论,双方对重点从文物来源上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达成了共识。目前,省公安厅刑侦局已将四川省今年发生的2起田野文物被盗案件列为全省挂牌督办案件。(四川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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