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家文物局部署“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5月11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在陕西省西安市联合召开“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景俊海,以及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17个重点省份的公安、文物部门负责同志,2010年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主持。
会议宣布,从即日起,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7个重点省份,部署开展“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为期8个月。专项行动总的目标是:侦破一批文物犯罪案件,打掉一批文物犯罪团伙,摧毁一批地下走私贩运通道,抓获一批文物犯罪分子,有效整治非法、地下文物市场,坚决把文物犯罪多发高发的势头压下去。为加强组织领导,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成立“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联合领导小组,由公安部刑侦局局长白少康和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任组长。
张新枫充分肯定了2010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显著成绩。他说,去年在全国9个重点省份部署开展的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文物案件541起,打掉犯罪团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名,追缴各类文物2366件,有效遏制了一些地方文物犯罪高发势头,2010年全国共立各类文物犯罪案件973起,其中盗窃文物案件387起、盗掘古墓葬案件451起,分别比2009年下降了12%、21%和18%。张新枫同时指出,受高额暴利驱动,以文物为侵害目标的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案件仍时有发生,文物安全不容乐观;文物犯罪团伙职业化、集团化特征日趋明显,销赃渠道隐蔽;文物犯罪作案手段日益智能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地下文物交易活跃,交易行为十分隐蔽。与严峻的文物犯罪形势相比,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的打防控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张新枫要求各地公安部门立即行动,迅速掀起“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高潮,做到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摸底排查全面细致,打击整治形成震慑,防范工作扎实有效,信息化手段利用充分,机制建设立足长远,宣传发动有声有色。他指出,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重大文物案件快侦快破机制”,要与文物部门研究制定“联合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他强调,专项行动期间,凡是发生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珍贵文物,倒卖国家禁止经营文物等“三类大案”的,一律列为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单霁翔肯定了近期文物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国务院批准建立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全国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初步构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影响深远,文物安全基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文物安全监管模式有所创新,文物安全国际合作初见成效。单霁翔同时强调,当前危害文物安全各种因素尚未消除,田野文物犯罪危害性和破坏性增强,博物馆安全案件出现反弹,基层、一线面临的斗争形势异常复杂,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安全意识谈薄,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落后,专业人员缺乏,防范基础薄弱,案件上报不及时,安全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就当前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单霁翔提出九点意见:一是要求各地文物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强化政府领导,建立文物安全政府责任体系;三是落实部门职责,构建文物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四是着力示范引领,创新文物安全督察监管模式;五是充实机构人员,强化文物安全末端守护机制;六是完善防范设施,全面提高文物科技创安水平;七是加强机制保障,完善文物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八是加大惩处力度,严厉震慑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九是加强舆论引导,掀起打击文物犯罪宣传高潮(单霁翔局长讲话另发)。
童明康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重点省份要尽快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会议有关要求,尽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为“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各省份文物和公安部门要及时对“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确定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三是省级公安和文物部门对基层进行指导和帮助,积极协调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效果;四是各地文物和公安部门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建立打击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
会上,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对2010年度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18个先进集体、42名先进个人和5家组织协调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河南省公安厅、陕西省公安厅、湖北省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会议期间,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建立的“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正式揭牌,与会代表参观了“陕西省打击文物犯罪成果展”,共同见证了唐贞顺皇后陵壁画移交仪式。(中国文物报 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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