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旧居文物被盗案开审

  据《法制晚报》报道 “转运”333余元文物是盗窃还是保护?国学大师季羡林旧居失窃一案昨天上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两名被告人分别是季老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王如,和前管家方咸如。


  两被告人庭上均否认指控,并称搬运物品皆是受季老所托。


  季老亲信被指盗窃


  检方指控,2009年12月15日晚8时,方咸如在王如唆使下,破窗进入北京大学朗润园季羡林故居内,窃取各种古籍、塑像等大量物品。次日中午,季羡林之子季承报警。


  王如得知季承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盗窃来的财物转移到别的地方藏匿。4天后,方咸如和王如被警方刑拘。被盗物品全部追回并发还。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333万余元。


  检方认为,二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搬运文物意在保护


  昨天上午10时许,49岁的王如昂首阔步走上法庭。开庭前,她拒绝穿上一般刑事被告人“必备”的橘色号服,并且因为情绪激动,导致开庭时间延迟。


  “起诉书与事实严重不符,我没有看下去!”法庭上,王如声音洪亮地介绍自己的履历:2003年以西安大学副教授的身份被推荐到北大读博士,2006年接受干妈李玉洁委托,代为处理季羡林基金会事宜。季老在世时,她已经成为季羡林基金会的代理秘书长。


  王如在受审时说,在转移物品之前,她曾接到方咸如的电话,表示季老的旧居遭遇“洗劫”,满目狼藉,很多名画不翼而飞。出于安全起见,她有了转移财物的想法。王如认为,她完全是遵照季老的叮嘱和意愿保护财物。


  “为什么采取破窗的方式入室呢?”公诉人询问。


  “这是一种另辟蹊径的门扇!”王如说,季老的很多行为都异于常人,在季老在世时,就有许多旁人不能理解的举动,破窗入室在她看来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庭审过程中,王如多次因情绪激动而被法官提醒注意。


  王如的律师为王如作无罪辩护。他认为,王如搬运财物请的都是熟人帮忙,并且是在左邻右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秘密搬运,搬运的初衷也是为了保护财物。方咸如的律师认为,方虽然参与了搬运,但其对搬运目的毫不知情,“奉命行事”不构成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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