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列为第九批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
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将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以下简称“青岛奥帆中心”) 列为第九批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这是自1982年以来青岛市公布的第15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增添了新的内容,青岛市奥运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奥运城市的人文魅力更加彰显,有效地助推了“文化青岛”建设。具体做法是:
(一)统一认识,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奥运文化遗产保护。奥运会作为现代世界最具影响力的体育与文化盛事,足迹所至,均会留下丰厚遗产。无论是国际奥委会还是奥运会的举办国、举办城市,无不注重奥运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以加强文明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促进举办地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青岛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协办城市之一,是中国唯一举办过奥帆赛、残奥帆赛的城市。青岛奥帆中心圆满承担和真切见证了第29届奥运会帆船比赛与第13届残奥会帆船比赛,其主要建筑、设施成为青岛市建置以来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和重要纪念意义的珍贵奥运文化遗产。加强青岛奥帆中心保护利用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承奥运文化,打造青岛“帆船之都”城市品牌,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
2008年奥运会结束后,青岛市即着手策划将青岛奥帆中心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有关加强奥帆中心保护利用工作的建议,全市各界将奥帆中心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也十分强烈。青岛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从加强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进一步做好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发,在国家文物局、山东省文物局的指导下,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及时启动了将青岛奥帆中心申报为第九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根据《文物保护法》、文化部《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青岛市文物局组织召开了两次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规划、社科、建筑、文物等方面专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组织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作室、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城投集团和市南区政府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协调座谈会,先后三次以书面形式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部分专家和有关单位到奥帆中心进行实地调研。相关部门和专家一致认为,青岛奥帆中心应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结合实际,明确保护原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内容。借鉴巴塞罗那、基辅奥运场馆的赛后保护利用经验,结合专家意见和青岛奥帆中心的特点,确定了突出人文景观和帆船特色,注重公共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保护原则,更好地推动全市奥运文化遗产传承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会同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市帆船运动协会,组织规划、社科、文物、建筑等方面专家,划定了奥帆中心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用地面积约2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以青岛奥运历史文化街区的范围为准,用地面积59.71公顷。
为确保承担2008年奥帆赛、残奥帆赛建筑设施和青岛奥帆中心赛事功能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重点保护精品建筑,从实体和功能保护两方面对保护范围内陆域部分与水域部分进行保护。陆域部分保护内容包括主运行中心(俗称“指挥中心”)、媒体中心、陆域停船区、后勤保障与供应中心、旗阵广场、运动员中心、青岛奥运村、行政与比赛管理中心、奥帆博物馆、青岛市水上运动训练基地。水域部分保护内容。包括灯塔、主防波堤、海上颁奖平台、浮码头泊位、下水坡道、奥运纪念墙码头等。
(三)严格管理,扎实推进奥运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青岛市成立了青岛奥帆中心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青岛奥帆中心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工作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并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采取建立奥帆中心保护利用定期检查制度等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奥运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在下步工作中,青岛市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青岛奥帆中心保护的决定》要求,切实做好青岛奥帆中心文物保护工作,包括树立奥帆中心文物保护标志,对保护建筑、设施设置2008年奥帆赛、残奥帆赛期间所发挥作用的说明标识,设立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完善记录档案,编制奥帆中心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等,积极将青岛奥帆中心申报山东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国家文物局的部署,适时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断提高奥帆中心文物保护层级,最大限度地发挥奥帆场馆的社会效益,使之与城市的发展相结合,丰富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与底蕴,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更好更快发展。(青岛市文物局 文物处)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