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交流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面向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系国家文物局所属的自收自支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和承办文物出境展览和境外来华展览,组织承办文化遗产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以及文物、博物馆工作的国际合作、学术交流和业务考察项目,提供信息咨询并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文物旅游服务等。详细信息请查询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aec1971.org.cn)。
  
  二、招聘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的3名工作人员均为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的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一)业务部展览项目助理1人。
  
  主要职责是承担翻译、对外联络、外事服务与接待工作。
  1、京外生源;
  2、英语专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具有国家英语八级证书;
  3、熟练使用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及团结协作能力;
  5、熟悉外事礼仪常识,有在外事部门或驻外机构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业务部展览项目助理1人。
  主要职责是策划、承办出国(境)文物展览及管理文物库房。
  1、京外生源;
  2、文博、考古、历史等相关专业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3、具备从事博物馆工作、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的初步研究及实际工作能力;
  4、熟练使用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
  5、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有良好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业务部展览项目助理1人。
  主要职责是策划、承办出国(境)文物展览及参与外事联系工作。
  1、京内生源;
  2、文博、考古、历史等相关专业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日语专业四级以上水平或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3、具备从事博物馆工作、文化遗产保护与交流的初步研究及实际工作能力;
  4、熟练使用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
  5、性格开朗,工作认真,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条件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文博事业,愿意从事文物交流工作五年以上;
  7、招聘岗位所规定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实施程序、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http://www.sach.gov.cn)和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aec1971.org.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有效期为4月18日至29日。
  
  (二)报名及接收简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网站下载“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岗位应聘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bgs@aec1971.org.cn。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务必为“姓名+所学专业+外语水平”,报名时间为4月18日至29日。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及接收简历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实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我单位将电话告知笔试相关事项。
  
  (四)笔试。
  1、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学校出据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笔试后相关复印件留存。
  2、考试地点在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3、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和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五)面试。
  1、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模拟情景等方式进行,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使用统一试题,面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根据拟聘人数和笔试、面试成绩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安排拟聘用人员到北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七)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被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确定拟聘人员。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正式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十)备案。招聘结束两周内将《国家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011559
  联 系 人:孙鹏、武晓松
  电子邮箱:bgs@ aec1971.org.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   
  邮    编:100009  
  投诉电话:010-64012180


  附件:中国文物交流中心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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