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通拍卖企业不具备文物拍卖资格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本报刊发的关于收藏品的连续报道引起读者广泛关注,河东区一位拍卖行业从业人员昨日向记者报料称,根据拍卖法,普通拍卖企业不能随意拍卖文物艺术品,而市场上有的普通拍卖企业故意拍卖“高仿文物”,将假品当真品卖,使文物鱼龙混杂,令消费者真假难辨。


  据介绍,普通拍卖企业注册资本至少100万元,而文物拍卖企业注册资本至少1000万元,两者相差10倍。由于有注册资本门槛,多数普通拍卖企业并不具备文物拍卖资质,只有经过文物局许可,部分普通拍卖企业才能取得文物拍卖资格。天津市商务委市场管理处拍卖行业管理人员梁莹介绍,2010年天津经过年审的拍卖企业有92家,其中只有8家具有文物拍卖资格。


  河东区一位拍卖行业从业人员王先生透露,由于普通拍卖企业不具备文物拍卖资格,而近两年兴起收藏热,不少游资进入这一市场,部分不具文物拍卖资质的公司打起了“高仿文物”的主意,通过拍卖这些赝品赚取佣金。


  古文化街收藏界人士黄先生介绍,目前国内有不少手工艺人在从事高仿文物的制作,地方主管部门甚至进行扶持。部分高仿文物已流入市场,即使有多年收藏经验的竞拍者也可能看走眼。


  黄先生频繁参加本市的文物拍卖活动,他发现,部分拍卖活动主办方不具文物拍卖资质,却在拍卖“高仿文物”,吸引竞拍者参加。“高仿文物”本质上不是文物,拍卖企业对主管部门汇报称其为“生活资料、工艺品或装饰品”,从而逃避监管。


  有不少收藏界人士反映,高仿文物进入拍卖市场,正处在监管的空白。建议相关文物监管部门对高仿文物的生产进行监督,给相关高仿产品贴上明确标志,避免扰乱市场,使部分违规操作的拍卖企业无孔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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