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纪念鲁迅倡导中国新兴版画运动80周年暨鲁迅诞辰130周年,贯彻“熔铸中国气派、塑造国家形象”的战略方针,完善“2011中国版画年”的展示结构,呈现我国当代版画创作百花齐放的时代格局,推动全国版画艺术的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美术馆举办“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


  一、展览名称


  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11年9月7日— 9月25日 浙江美术馆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浙江美术馆、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展览组织委员会:


  主  任:吴长江、杨建新、许 江


  副主任:刘 健、姜 陆、杨越光、高克明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列)


  丁 杰、马锋辉、孔国桥、尤炳秋、代大权、卢治平、齐凤阁、


  李宝泉、阿 鸽、张远帆、苏新平、柳 河、咸 懿、郝 平、


  骆献跃、桑火尧、高士明、康剑飞、黄启明、隋自更、曹意强、


  斯舜威、薛永年


  办公室主 任:丁 杰(兼)、马锋辉(兼)、骆献跃(兼)


  办公室副主任:咸 懿(兼)、康剑飞(兼)、桑火尧(兼)


  展览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学术专家组成。


  四、展出作品数量:约280件


  五、作品征集


  凡在2007年第18届全国版画展后创作的,未参加过全国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题材、风格、形式不限。作品画芯规格高、宽均不超过1.5米,由各省、自治区美协版画艺术委员会组织、评选当地优秀作品向评委会集中推荐参评。作品注明:姓名、标题、版种、尺寸(单位cm),详细通讯地址,邮编、邮箱,能即时联系的电话等,应按照附件表格填写。每件作品需交参评费人民币150 元,由评委会组织参展作品评选。参展作品统一装裱装框。


  收件日期:2011年7月1日前至2011年7月15日(以到达时间为准)。


  收件地址:浙江美术馆 第十九届全国版画展览办公室


  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138号邮编310002


  联系人:刘 颖 闫 飞


  联系电话:13958194576 13857126639


  邮 箱:quanguobanzhan19th@126.com


  六、作品评选及待遇


  本届展览评出入选作品约280 件,其中含优秀作品约30件、“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约10件,邀请评委作品参展。所有入选作品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入选证书。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七、作品归属


  展览结束后,除收藏作品外的所有参评作品于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全部退还各地美协;浙江美术馆对参展作品具有选择收藏权,所收藏作品支付稿酬(含税):“中国美术奖”6000元/件、优秀作品5000元/件、入选作品3000元/件。


  八、出版宣传


  展览组织机构对入选、获奖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及宣传权;正式出版发行《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作品集》,收录全部展出作品,并在展览开幕式上首发。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得展览作品画册一本。


  九、学术活动


  展览开幕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展览组委会邀请部分作者参加。


  十、证书颁发


  由主办单位颁发入选作品、“中国美术奖”提名作品和优秀作品证书;同时由浙江美术馆颁发收藏证书。


  十一、作品保险


  作品送、退件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险由作者自行估价、投保;展览期间的作品安全事宜由浙江美术馆负责。


  十二、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第十九届全国版画作品展览组委会


  2011年3月10日


  附件: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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