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来江苏调研《大运河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011年2月28日至3月1日,受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院长、总工侯卫东一行四人来江苏,就《中国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管理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以及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问题进行调研。省文物局、省水利厅、省交通厅和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等部门相关领导出席会议。省文物局副局长刘谨胜主持会议。
  
  按照国家文物局工作部署,2011年编制完成大运河遗产保护总体规划,2014年正式提交联合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大运河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国家文物局委托规划编制牵头单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分别赴河北、江苏、山东、浙江四省进行调研,及时完善并调整规划。
  
  侯卫东副院长介绍了《中国大运河遗产保护与管理总体规划》编制及进展情况,重点强调了总规与运河相关行业缺少沟通,与各地城市总规的结合层面较弱的现状,并希望从省级层面上,水利、交通、文物等部门能加强沟通,共享最新的流域发展规划、交通规划、南水北调规划成果,确保总规的顺利编制。
  
  省水利、交通、南水北调等部门先后发言,对完善总规均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同时也表态,各部门将全力支持大运河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提供各部门专项规划,对专项规划中于确实存在与大运河遗产保护相矛盾的项目,在协商的基础上,及时予以调整。
  
  省文物局副局长刘谨胜作总结发言,他首先代表省各参会部门对侯卫东院长一行表示感谢,国家文物局、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将江苏作为大运河总体规划调研重要站点,充分说明局、院对江苏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作为大运河沿线河段最长、遗产最丰富的省份,江苏将尽全力支持和配合国家文物局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做好大运河遗产的保护和相关规划编制工作。他提出,大运河总体规划要符合当前的时代发展,要在重视运河遗产保护的同时,也将兼顾航道、水利和民生发展的需要,真正做到大运河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协调发展,使大运河申遗的成果全民共享。(江苏省文物局 徐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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