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城市现代化过程中的古都风貌保护——以罗马、威尼斯、东京、巴黎、柏林为例
旧城改造的类型
迅猛的现代化进程把城市人文环境保护问题与城市人文环境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城市现代化进程越迅猛,古都风貌保护问题就越是凸显出来。
无论是以什么材质为主,城市寿命总是有期限的,不可能长生不老。对待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旧城采取怎样的态度,反映了各个城市对人文环境的不同理解与不同态度。总的说,西方大城市中,尚未出现一例“毁旧建新”的个案,全部历史名城都保持住了原貌。综观世界,算上“毁旧建新”,旧城改造存在以下四种模式:
第一种是全盘改变,“毁旧建新”,大刀阔斧地改变城市的宏观布局与城市风格。这种旧城改造接近于建一座新城,唯一不同的是,建新城市是全面铺开,旧城改造是一个局部一个局部地完成。当所有的“局部”都建成的时候,一座焕然一新的城市也就诞生了。以中国为代表的一些发展中国家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这一模式崇尚现代化钢筋水泥材质的高层建筑,强调空间集约化、效率化、舒适化,以提高空间使用率与外观富丽堂皇为宗旨。显然,这一模式忽视了“人”,人被物役,人文环境较差。
第二种模式是保留旧城不动,仅对其进行局部维护与整修,在附近地区建立辅城(或卫星城),将城市的现代功能转移,以维持城市的运转,意大利的罗马就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罗马城的古罗马市场、帝国大道、古罗马斗兽场、君士但丁凯旋门、罗马市政厅、万神庙、圣彼得教堂等古城文物遗迹、建筑、城市风貌等,都被意大利政府以立法的形式保护起来,罗马城近年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意大利是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最多的国家。如今的罗马古城,仍保留着昔日罗马城的原貌,超过8层的现代建筑已属稀有。一般都是4层欧式古典艺术雕刻建筑,古色古香,透着历史沧桑。
保护传统格局并不排斥城市的现代化功能,相反,现代化功能被突出到很高的位置,只不过现代化的方针模式避免了与传统的冲突而已。具体做法是在罗马旧城附近另辟一座新城(位于旧城南部),让其承担现代的功能。外国人称其为“卫星城”,罗马人称其为“新罗马”,简称“EUR”。“新罗马”始建于1939年,为筹建“罗马万国博览会”而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竣工,建有埃尼公司、意大利航空公司、罗马银行、工业家总联合会、会议大厦、劳动文明大厦等摩天大楼,也有现代的教堂、博物馆、广场、体育馆、公园与各种游乐设施。整个新罗马绿树成荫,四季飘香,秩序井然,街道整齐划一,街道名均采用各国国名,情趣盎然。罗马新旧城分开的做法为世界许多城市所效法,成为解决现代与传统冲突的有效途径之一。
第三种是“不发展”模式,维持旧城原样不变,只做局部维修,以意大利的威尼斯为代表。威尼斯是世界独一无二的水城,也是最秀丽的袖珍古城,距今已有1500年以上的历史。面积只有5.9平方公里,人口只有30万,然而历史名胜却有450处之多。威尼斯当局所采取的对策是只维修,不扩建。因此威尼斯可以被称为世界最典型的“不发展”城市。
威尼斯的保护大致分为两种方式:一是本着“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维修。最典型的例子是对巴西尼加钟楼的维修。该钟楼建于1496年,20世纪初倒塌,各界人士捐资修复,使巴西尼加钟楼重新矗立在威尼斯城,而且新建的钟楼与旧钟楼一模一样。二是为古城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
近数十年来,威尼斯城市管理者为保护旧城绞尽脑汁,采取了不少措施,包括为解决地基下沉问题封闭市内20000口深水井改为从山区引水(1975年),对工业烟尘进行过滤(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保证海滩与河道不受污染(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等。但最为有效的方法还要算“不发展”的政策。“不发展”的含义是:第一,城市外延不扩大;第二,城市内涵不做大的变更。这一政策取得了显著效果,使得威尼斯虽然面临危机,但不至于覆灭。
像威尼斯这样完全不发展的城市绝无仅有,但沿袭其思路,尽量保持原貌的做法却并不罕见。与意大利毗邻的法国大部分城市也在某种程度上采取了原物保护的政策。法国政府用于保护文化遗产的开支很大。法国文化部有一个全国文化遗产公司,一年的预算有近20亿法郎。此外,法国有6000多家基本上以保护地方历史遗迹为使命的协会。不过有些协会规模不大,也经常抱怨缺少资金与法律手段。所以,法国政府最近决定成立一个文化遗产基金会,直接与社会联系,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保护法兰西民族的文化遗产。基金会的初始经费有5000万法郎,其中三分之二来自企业赞助,三分之一来自私人捐助。这一活动还可创造8000至10000个就业机会,挽救一些诸如石刻、浇铸教堂的大钟等几乎已无人问津的手工业。
新成立的基金会有权收购濒危的建筑物,特别是古老建筑物拍卖权。这一点是很有针对性的。冷战结束以来,一些来自俄罗斯的黑社会组织与意大利黑手党联手,在法国南部买下了一些古堡,进行不可告人的勾当,既破坏了历史遗迹,又造成了新的社会问题。法国一些著名的历史古迹都由国家出面保护,而一些地方的古迹也可望得到更好的保护。新的基金会成立后,地方的古迹也可望得到更好的保护。法国文化部估计这些需要保护的古迹多达40万个。外国人要在法国购买有文化价值的地段或建筑物将变得更为困难,这对外国投机商来说不是好事,但对珍视自己文化遗产的法国人来说,却可以称得上是福音。
第四种模式是保留旧城的形式与精髓,更换外表的材质,把破旧的“旧城”变为全新的“旧城”,可以简称其为“翻建模式”或“更换材质”模式。日本的东京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
提到“旧城保护”,自然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要保护古都风貌?如果回答“是因为古都是珍贵历史文化遗产,失而不会复得”似乎并未涉及其要害。问题在于历史文化遗产对今人究竟有什么作用?
从大的方面看,不外两种作用:一种是文物作用;一种是社会作用。对民族认同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城市了。欧洲人最早认识到这一点,重要的建筑物,他们都用坚固的石头作地基,使之能够长久存在,千年也不腐朽。欧洲现在就存在大量文艺复兴之前的建筑作品,成为城市中耀眼的珍宝。无独有偶。日本人也在几百年之前就对此有所认识,他们几百年前修筑的“城下町”同样是以坚固的石材做材料,至今丝毫无损,巍然屹立。传统建筑物屹立在城市,人们每看到它一眼,民族意识就会得到一次强化。
我们可以发现,发达国家——无论宗教文化与历史传统有多大差异——在保护古都风貌这一点上并无二致,他们都格外珍惜“旧城”这一庞大的文化遗产,尽量不人为地毁坏它。实在需要拆除的,一般要经过审慎的论证,采取破坏最小的方案。只是在保护的方式上,日本与殴美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模式。这一点,对于有悠久历史的后进国家极具参考价值。
概括地说,日本人是通过拆除旧建筑达到保护旧建筑物目的。这多少有些令人费解,然而是实情。定期或不定期将有价值的传统建筑物拆除,然后按照原样重新翻建,这种做法成为惯例,极为普遍。有时建筑物还没有到危险期就先行被拆除了,所以日本人心中几乎没有“危房”的概念。关键在于,新建筑完全保留旧建筑的风格甚至与原来一模一样。对传统只求神(风格样式)似不求形似(材质),是日本人的共识。这种理念的典型事例可举如下两件:
第一件是伊势神宫,这座历史悠久的代表性神宫,自古就形成“二十年一迁宫”的定例,不管原物是否损坏,是否有重建的必要,严格按照20年一重建的原则行事。翻建的办法并不是先拆后建,而是先建后拆,先在旧宫旁边建新的,新的落成之后即拆毁旧的。所以,伊势神宫在相隔一二十米左右的地方,以20年为周期轮换着,几百年来从无打破定例者。
第二件是东京大铁塔。东京大铁塔与巴黎埃菲尔大铁塔齐名,建于20世纪50年代。其牢固性与美学价值为专家所普遍认可,经受了飓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考验,依然巍然不动,成为东京的象征之一。然而从80年代起拆除大铁塔的呼声便甚嚣尘上,要求当局在旧铁塔旁边重建一个新的,然后把旧的拆除,奔走呼号的不乏知名学者、市政官员与资深政要。他们唯一的理由就是容忍不了一个建筑物几十年材质不更新,他们害怕铁塔随岁月流逝而逐渐变丑,不再受人青睐,因此永久失去了她。只是由于铁塔耗资巨大,又难觅拆毁的理由,大铁塔才幸免于难。
就是这样,在东京,旧城改造绝不意味“改变模样”,通常仅意味“材质”上的变化,因此旧城风貌完美地保留了下来。在保护古都风貌上,首要因素并不是法制健全,毋宁说传统文化起到更大的作用。传统文化在客观上需要一个相对保守的环境,需要把大家的意志与精神一脉相承地传递下去。城市建筑风格的朝三暮四不利于这种传递。传统文化来源于生活,日本人古代的建筑物是以木结构为主的,易腐朽的木材很难长时间保留,加上有地震等自然灾害方面的契机(如前所述这种契机也是重要的因素),地震基本上是有周期的,大的地震之后重建是普通的做法。他们从古代就形成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每隔60-70年左右就把旧房拆掉,然后盖新房。拆除下来的木板或做他用或为炊事之薪。
执是之故,东京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建筑风格,战争、自然灾害或个人好恶都改变不了它。百姓认可这种风格,通过它享受认同带给他们的快乐,并自觉维护之。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东京的旧城保护主要不是通过法制(当然也离不开这个因素),那么主要是通过什么因素呢?理念。
东京市政当局始终抱定这样一个理念:城市发展既不能采取“摊大饼”的方式疯狂地扩张外延,也不能采取威尼斯完全不发展的方式原封不动,更不能采取“以新换旧”破坏传统的方式让旧城风貌荡然无存,东京必须走既发展经济、不断扩大城市容量又保留旧城风貌的路子。矛盾显而易见:城市规模不断扩大难免破坏旧城风貌,发展经济难免把城市总体规划引向功利的轨道。一个发展,一个保护,似乎很难两全,但东京居然做到了。
对城市人文环境保护的思考
中国“古都风貌保护”问题提出于半世纪前。问题的提出基于“发展”与“保护”冲突的现实。有关部门决定取舍时往往面临两难,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只好取一舍一。从现实利益看,似乎发展比保护更“硬”,求发展而舍保护自然也就成为没有商量余地的惟一选择。至今仍有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无奈的必然选择,他们以为,城市的首要功能是“居住”与“容纳”功能,其次才是“文化”与“表征”功能。后者必须让位于前者。尽管也有些不同声音,人声微弱,终究压不住推土机的隆隆轰鸣。中国的旧城市建筑一茬茬地被推倒,新建筑一茬茬雨后春笋般地拔地而起。“拆”与“建”的双向运动形成了一个不可阻遏的强大惯性力。
不同观点的口舌之战丝毫未能影响古都新旧格局的大置换。不知不觉中,中国的许多古都已经焕然一新,难觅旧貌了。除了北京的故宫等少数建筑群落得以完整保留,大部分已被毁弃。新建建筑物,大都采取“新建筑新风格”的方针。使得古都渐渐退去了旧色,着上了新装。
现在,继续讨论古都“发展乎?保护乎?”之类的问题,已经没有太多实际意义。应该做的是,摆脱建筑学、规划学的技术视角,从保护人文环境立场出发,总结一下“古人”为我们留下了哪些文化遗产,“现在人”在过去半个世纪以来都做了些什么,子孙怎样接受我们留给他们的遗产。这些才更具长久的意义。
保护古都建筑遗存的困惑,在于存留什么?是作为砖瓦灰沙等材质的建筑,抑或是作为“抽象符号”的建筑(风格、风貌、神韵)?是留存某建筑遗存的全体还是局部?
1964年《威尼斯宪章》发表之后,“材质保护”论得到了理论上的支持,更成为不可更移的定说。虽然在对待古都旧城问题上派别林立,然而在将“保护”定义为“保护材质”这一点上却高度一致,相反的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到。
《威尼斯宪章》绝非无懈可击的权威纲领,绝非保护城市文化遗产的金科玉律。从哲学上考察,可以说它漏洞百出,不足以让天下效法。即使是针对以石料为主要材质的威尼斯城来说,也不可能真正实现。不用多说,再过两千年,材质意义上的威尼斯城就会消于无形。怎么能够长存呢?严格地说,万事万物,凡有形者皆难以求得永恒,凡永恒者皆是无形之物。这是普遍规律,城市建筑(无论是石筑的还是铁打的)概莫能外。让材质意义上的城市永恒存在,属于痴心妄想。据有关专家估测,意大利的斗兽场至多还能存在五千年,就会被风化殆尽。而五千年对于“人类历史”不过是昙花一现,怎能算“永恒”呢?
再以德国柏林为例。柏林的历史建筑独具特色,“旧”与“新”是混为一体的。由于工业革命开始较早,许多著名大公司如西门子,AEG的建筑和供电公司,煤气公司,供水公司,柏林工交公司,轻轨,铁路,机场,通讯部门等保留下来的传统设施在今天都成了历史建筑。如今,这些具有纪念价值的建筑期待着新生。如何给这些工业和技术设施带来新的生命,给空闲的建筑找到新的用户,成为柏林市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经济、城市发展和文物保护部门大力合作,鼓励和促进人们在维修文物建筑方面进行投资。这项政策的实施带来了多种效应,既使历史建筑得到了充分的保护,也让投资者获得了巨大利润。一家国际房地产公司调查显示,对企业来说,把公司建在受保护的历史建筑中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
勃兰登堡门是柏林的象征,近两年来通过采用最先进的激光技术,得到了全面、细致地维修。石匠们更换了数千块石块,清除了二站期间留下来的10万个弹孔。在维修期间,它成了德国电信公司的广告招牌。不断更新的广告主题吸引了众多柏林人和游客。勃兰登堡门的维修成为柏林文物建筑保护工作的一个成功范例。可见,换一个思路,放弃对建筑“肉身”长生不老的幻想,改为追求建筑灵魂的永恒不朽,那是完全可能的。这一思路并非空穴来风,乃拟人化思考的产物。肉身之人,难能永恒。然而伟人的精神确实可以长存人间,为人师表。建筑物为什么不能呢?将建筑物的建筑风格与建筑形式留存下来,代代相传,建筑就不会死,不会消亡。
事实上,许多国家就是这样做的。东方,以日本为代表,就是通过材质的“以新换旧”让古建筑长存的。日本人不仅通过换材质求得其长存,而且这一思路也影响到他们对人的态度。日本人认为人死之后越是速朽,得到超度就越快。所以他们将棺木弄得很薄。对建筑物亦如此,他们不等旧建筑物老朽,就先行拆毁重建,让其获得新生。
日本的一些传统庭院建筑至今仍保留中国战国时代的风格。这是一种十分明智的做法。如果日本人也一味追求保护传统建筑的“原汁原味”,木质的传统建筑的寿命充其量只能存留一二百年,东京的浅草寺早就没有了。
传统的西方普遍以石料为建筑材料。石料抗腐蚀性较强,因而建筑寿命也相对较长。然而,他们对古建筑物也不是一味保持“原汁原味”,他们只对个别国宝级传统建筑采取“整体”保护,其余大多采用“换材质以求长存”的办法,而且颇有成效。这一情形在英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都极为普遍。在这些国家随处可见材质新风格老的“传统新建筑物”。人们对这些建筑物的第一感并不是其材质之新旧,而是其风格与灵魂。见到这些建筑物,自然而然会联想其自己的民族属性。建筑的“抽象符号”作用纤毫毕现。
之所以中国的古都保护问题陷入了“保护材质”(由于材质无法保护,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的误区,是因为中国人总是试图寻求“此生”(肉体)不朽。中国的道教与西方的基督教大不同。基督教信徒认为活着的时候行善死后可以升天堂,道教信徒认为经过“修炼”活着即可升天,完全把“肉体”与“灵魂”合一了。所以,中国人追求包括肉体在内的永恒存在。这一思想也充分体现在对待建筑的态度上。在中国,即使是最高贵的皇宫,也不会在其尚“健在”时拆除重建,只有不修缮不行了,才会把修缮问题提到日程上来。由于只重视“材质”而忽视建筑风格,华夏早期的建筑风韵也就逐渐失传。所谓古都,充其量不过几百年历史。而有的国家,只有不到两千年历史,却有着千年以上的建筑遗存。
保护古都风貌,责无旁贷。民族精神需要通过建筑遗存加以张扬,因为作为抽象表意符号的建筑物是庞然大物,影响力最大,也最持久。它是民族的广告,显然放弃这一有效的凝聚手段得不偿失。一旦北京的空间被现代“火柴盒”布满,我们就会感到缺滋少味了——缺少民族自豪感。一个缺少民族自豪感的民族,即使得到“广厦千万间”,又有什么人学上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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