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物局与咸阳市政府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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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陕西省文物局与咸阳市政府在西安签署了《 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快发展咸阳文化遗产事业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省文物局局长赵荣、省旅游局局长董宪民和咸阳市委书记千军昌、市人大主任裴育民、市长庄长兴、市政协主席李效民等出席签字仪式。
  
  《协议》明确,省文物局积极指导咸阳市政府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支持咸阳做好大遗址保护利用规划、重点博物馆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项目;将泾渭新区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项目列入全省和国家文物局重点发展规划;在重点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给予政策、项目和经费支持,在规划编制的论证、上报和审批中优先安排。

  《协议》明确,咸阳市政府切实履行保护利用文化遗产的主体职责;市、县两级政府成立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文物工作,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五纳入”;市政府每年筹措500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县、区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工作,并保持每年20%的增长。

  为确保《协议》落到实处,双方决定联合成立加强发展咸阳市文化遗产事业领导小组,省文物局局长、咸阳市市长担任组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商协调重大工作事项,推进相关合作项目顺利进行。

  咸阳是陕西文物大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关中—天水经济区和西安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城市。赵荣致辞时希望咸阳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签署《协议》为契机,切实履行保护文化遗产的职责。他表示,将大力支持咸阳做好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咸阳文化遗产工作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和提升该市国际影响力的积极力量。

  同时,陕西省旅游局与咸阳市人民政府还共同签署了《关于 “十二五”期间共同促进咸阳旅游业突破发展战略合作协议》。(陕西省文物局 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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