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拱北海关查获22件瓷、铜制品等走私文物
珠海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7日透露,该关于日前在一批申报为“休闲鞋、办公用品”的出口杂货中查获文物22件。据专家鉴定,这些瓷、铜制品均为国家禁止出境文物。
据珠海拱北海关所辖横琴海关办公室干部黄慧贤介绍,这批出口杂货是于去年底运抵珠海横琴口岸的。货主以“休闲鞋、办公用品”为名向海关申请办理通关手续。经过有关数据分析,横琴海关在判断该批货物可疑后,立即展开了细致查验,结果从这批杂货中发现了22件未申报的瓷、铜制品。
广东省文物鉴定站专家已对这批物品进行了鉴定。结论为:这22件物品为唐五代至清代的国家禁止出境文物。其中包括:青釉碗、青釉花口碗、青白釉盖杯、蓝釉盘、银莲挂摆件、铜墨斗、铜扣彩玻璃盒、青花油壶、青花罐各1件,青花盘3件,青花小碗2件,同治彩八角碟4件,青花杯4件。
专家判断为唐五代之间的青釉碗,造型精美,历经千年仍然有良好的光泽。
拱北海关办公室对外宣传科干部张建林透露,拱北海关由此发出警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携带、托运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向海关申报的,不论是否藏匿,均属走私行为。如确需携带允许出境的相关物品出境,货主应事先将物品送到省级文物鉴定站进行鉴定,并取得鉴定标识及出口许可证明。携带文物出境时,须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凭鉴定标识及相关许可证明查验放行。(中国文物报 魏 蒙)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