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陕西两省交流普查第三阶段工作

  11月29日,陕西省普查办一行五人赴江苏省交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江苏省普查办、南京市文物局、鼓楼区文化局接待了交流团。
  
  两省普查办就普查数据修正、普查档案管理、普查成果利用、普查先进表彰以及普查课题研究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针对普查数据修正工作中遇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拆分、不可移动文物点名称修正、不可移动文物点类别划分等存在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赴南京市鼓楼区文化局实地查看了普查档案收集、整理、管理情况;赴省测绘局参观了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点GPS数据修正情况和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地理信息系统(试用版)研发情况。
  
  陕西省普查办办观摩代表一致认为,江苏省文物普查数据修正工作扎实细致,普查成果利用成绩斐然,第三阶段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江苏省普查办为陕西省普查办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通过观摩考察和经验交流,陕西省普查人员对普查第三阶段工作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江苏的普查经验和做法为陕西省正在开展的普查数据修正和普查成果发布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2010年,江苏省普查办着力推进普查数据的的质量控制工作。年初,省普查办组织专家对全省多个县区的普查数据登录工作进行了检查,及时召开了全省实地文物调查数据误差率抽样检测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文物普查数据登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强数据整改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普查办提供的《江苏省数据修订意见》,江苏省普查办召开了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数据信息登录专家论证会,对全省两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点进行逐一筛查,确保了普查数据的定名、分类等基础数据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为切实做好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信息管理,确保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6月,省普查办与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签订了《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协议。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将为该省提供1:1500的不可移动文物地图服务,并为全省不可移动文物点的信息动态管理提供技术平台。目前,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地理信息数据库(试用版)已建成,全省各县域普查单元正在按照时间表与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逐一修正GPS等相关数据,修正完毕后,数据库相关功能模块有待专家组论证并进一步完善。(江苏省普查办 戴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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