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加大文物保护单位 安全隐患检查力度督促隐患整改

北京具有800多年的建都史,3000多年建城史,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全民的责任和义务,是建设世界城市,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三大理念的基础工作,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文物单位管理使用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文物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市文物局在巡视检查、调研的基础上,自2005年底至2008年,分三批对存在安全隐患比较严重的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媒体和其他形式公布了54处市级以上文物安全隐患单位,并加强督促其整改,对71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整改工作有了不同程度的进展。总体上讲各单位对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都是比较重视和配合的,各单位对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指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着手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设专人负责其整改工作。各单位送交整改材料110余份。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共同使用,或涉及腾退、搬迁居民、拆违等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大、资金落实有困难的,大多数单位都能够以积极的姿态,努力寻求解决的办法;积极制定整改方案,争取上级单位或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除了申请资金需要较长的审批时间外,所有单位都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例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对广大住户加强安全教育,组织人员对易燃物进行及时清理,并派人巡视;完善电路、消防、避雷设施方案;拆除非文物建筑;修缮文物建筑等等。

市文物局着重抓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将这项工作列为市文物局重点督查工作,先后9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落实事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沟通市规委、市政府08办、市发改委、市市政管委、区政府等各相关部门,将文物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问题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相衔接;组织专门力量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和军队的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努力促进整改方案的制定、实施和资金的落实。2008年6月至11月,市文物局利用中长期文物保护修缮专项资金87.68万元对孚王府实施了消防水系统工程,改善了孚王府消防水源不足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我局共召开由各整改单位领导参加的协调会、现场会100余次,给各隐患整改单位发书面协商解决隐患工作函、通知等200余份,针对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和遇到的困难,逐一认真研究协商,帮助他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为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明确其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消除抵触情绪,我们召开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参加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座谈会。组织到会人员学习《文物法》中相关的法律规定。使这些单位的领导充分认识到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首先是其所属或所使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责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必须依法承担文物保护和整改安全隐患的法律责任。

2010年3月,市文物局对孚王府内突出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由于当事人拒不执行拆除,市文物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阶段。

为了能够从根本上消除拈花寺的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古建筑的长久安全,市文物局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印刷厂搬出拈花寺。为此市文物局曾先后五次组织北京市佛教协会和中国人民大学召开协调会,西城区文化委员会曾多次检查其安全隐患问题,因使用单位迟迟不能落实隐患整改问题,市文物局于2005年12月8日对其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由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仍未采取整改措施,市文物局曾于2007年2月1日向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历史原因,截止目前,文物单位内的各类隐患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单位的隐患问题及文物保护问题十分突出,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自公布54处重点整改隐患单位起,市文物局做了大量的督促整改工作,大部分管理使用单位给予积极配合、整改, 54处隐患单位有了不同程度的整治进展。

责任编辑:magg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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