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家何鄂的维权路
上世纪80年代,枕青山、卧长河的《黄河母亲》在兰州黄河之滨惊艳亮相,经过多年的风雨洗礼,这座汇聚着作者心血和希冀的雕塑早已成为兰州市的标志性城雕,接受着中外游客的敬礼与赞叹,也让更多的人记住了一个名字——何鄂。
但人们不知,除了潜心研究雕塑,这位年逾七旬的雕塑家近十年来一直被“侵权”所困,执著地走在维权路上……
近日,山东滨州、山西大宁两地《黄河母亲》侵权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山西大宁方面已与何鄂庭外和解,和解协议正在履约之中,而山东滨州方面仍在推脱责任,庭审期将延长半年。
《黄河母亲》屡遭侵权
走进何鄂的工作室,穿梭在各类雕塑材料以及大大小小、材质不同的雕塑作品间,恍如走进了世外桃源,与繁华和喧嚣毫无关系。在一群年轻人忙碌的身影中,长发过肩的何鄂手把手地为他们指点如何将这些冰冷的材料做得有血有肉,很难想象,平时,何鄂会每天在这里坚持创作十几个小时。“这些都是近两年我收集到的关于《黄河母亲》侵权材料。”何鄂打开一个文件柜,里面整齐排列着淡蓝色的文件夹,每一本都清楚地记载着侵权作品的照片及内容。“真的太粗劣了,这是对城市文明、对艺术文明的玷污。”
时间追溯到2002年,当年9月,在陕西省合阳县洽川镇黄河风景区黄河河心岛上,出现了一座仿制的《黄河母亲》雕像。不仅以10元一张的票价收费展出,雕像脚下还设有捐款箱、香炉、磕头垫等物,那一次,何鄂首次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官司虽然赢了,但由于那个老板称自己没有经济能力,法院判决的赔偿金至今我分文未得,尽管如此,我依然很欣慰,因为那个仿制品被就地拆除了。”
时隔8年,同样的问题再次让沉浸在雕塑事业中的何鄂陷入困惑。2009年底,何鄂无意间发现,在山西大宁与山东滨州两地政府的主导下,兰州《黄河母亲》雕塑被以“公益”的名义侵权仿制了。而这一次,除了愤怒,她的心中还倍感沉重。“两地政府在这一侵权事件中表现出的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无知和漠视让我感到震惊,因此我感到了‘沉重的担忧’。”“所以,我考虑再三后,选择重拾法律武器维权”。
《黄河母亲》是唯一的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当何鄂发现山西、山东侵权后,她向全国城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反映了情况,之后,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两地做了通报。今年1月5日,大宁县政协主席姚如意一行5人带着大宁县县委书记和县长的致歉信来到兰州拜访何鄂;6月9日,山西大宁县委书记一行再次来兰道歉,但都被何鄂婉言拒绝。“这不是道歉能解决的问题,我需要通过正当维权来维护《黄河母亲》的唯一性,来维护当代新文明建设。”“雕塑是城市的眼睛,是凝固的音乐,作为‘城市的名片’,城雕最突出的个性就是唯一性。设想一下,当你走到每一个城市都见到良莠不齐的《自由女神》,那将是怎样一种扫兴又可怕的事情。”何鄂说。
所以,从《黄河母亲》落成的第一天起,她便一直在跟踪它的客观反响,并收集了很多资料和诗篇,倾听每个人对这件作品的评价,这几年,有许多地方政府和机构希望能得到《黄河母亲》的使用权,复制《黄河母亲》,但都被何鄂一一谢绝,也正是这样,《黄河母亲》雕塑已经变成了兰州市的标志性雕塑。
何鄂坦言,她能够理解当地政府仿造《黄河母亲》的用意,“大家都是为了提升城市文明。”但是她认为,当地政府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修建出来的却是一件侵权的作品,这不免有些讽刺。她说,黄河九曲十八弯,流经的每个地方都有它独特的美丽,因此可以找业内人士根据当地特色创造出具有美感和意义的城雕,而不是简单、粗劣的复制。“我坚持对簿公堂,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明白,一件成功的城雕作品能独到地体现这个城市的本质特征,复制、盗版别人的东西,不但是对自己城市的不负责,也破坏了正常的文化建设秩序。“坐落在黄河南岸的《黄河母亲》已经20多年,早已和兰州的城市文化融为一体,我希望它是唯一的,更希望它能一直唯一下去。”
为《黄河母亲》维权
从2009年年底发现侵权作品开始,何鄂心中无比清楚,她将再次踏上一条漫长的维权之路。
请人到山东、山西拍摄侵权作品的照片,通过多种途径了解侵权作品的建成背景,上网搜集一切有关侵权作品的资料,甚至两座侵权《黄河母亲》雕塑的重量、体积、材料都在何鄂的记录范围之内,“既然选择用法律维权,我就必须全面、详尽、真实、客观的举证。”在开庭之前,亲力亲为的何鄂将收集到的证据整理到文件夹中,一共两本,每本上百页。
今年5月17日,73岁高龄的何鄂,辗转2000多公里赶到山东滨州出庭。
近日,记者了解到,由于山西省大宁县主要负责人道歉态度诚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何鄂的谅解,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鉴于原被告双方都有庭外和解意愿,便主持原被告双方于10月14日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被告拆除侵权雕塑;二是原告接受被告方当面道歉,原告放弃被告在媒体上公开道歉的主张;三是被告方赔偿原告一定数量的经济损失。
而山东滨州侵犯兰州《黄河母亲》著作权一案,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分别于今年5月17日、8月17日进行了两次庭审,但由于在庭审中,滨州方面没有任何人站出来承担责任,致使庭审毫无进展。目前,法律规定的半年庭审期已过,滨州中院已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再延长庭审期6个月。
执著于艺术创作的何鄂,面对维权,同样坚守着自己的原则,她在静静地等待,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为自己维权,为《黄河母亲》维权……
她维护的是兰州的利益
“艺术贵在创意,但法律在这方面的保护恰恰是薄弱环节。”中国美术家协会著作权维权办公室主任朱凡说。“提到自由女神像人们就会想到纽约,提到埃菲尔铁塔人们就会想到巴黎。如果全世界到处都有这两样建筑,人们也不会记住它们所在的城市。艺术品是艺术家个人创造性的体现,具有唯一性,城市雕塑更要保证这种唯一性,因此,何鄂此次的维权相当有价值。”
但朱凡强调,这样的维权也是很艰难的:“著作权案比一般民事案件要复杂得多,不可能一次性解决,需要耗费维权人大量的时间。侵犯著作权的事多发生在异地,在这种情况下维权成本将会很高。同时著作权人在维权过程中还可能面临侵权人刻意躲避、地方保护等种种情况,使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困难重重。”“感谢何鄂老师!”甘肃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处长夏玲满怀深情地说:“《黄河母亲》已成为兰州市的城市名片,具有不可复制性,对《黄河母亲》的侵权,就是对兰州市文化建设的损害。如果任由这种侵权行为继续,会让城市文化建设变得毫无秩序。所以,何鄂老师不仅仅是维护自己的著作权,更是在维护兰州市的精神文明,维护兰州市的利益。”她表示,版权部门将毫无保留地支持何鄂的维权行为,不让何鄂老师一人独自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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