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新公布40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
春去秋来,四载寒暑倏忽过,宁波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迎来了金秋收获好时节。日前,宁波市鄞州区又新公布了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3处,文物保护点203处,创下了该市有史以来文物保护单位(点)公布数量的新纪录,将该市的“三普”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
自“三普”以来,宁波市已新公布文物保护单位146处,文物保护点294处,分别占现有文物保护单位(点)总数的37.8%和32.5%。这些新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点),不仅包涵了传统意义上的文化类型,还囊括了传统民居、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老字号遗产、红色遗产、二十世纪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空间等文化遗产新理念与新品类,完整地展示了千年来宁波城市的发展年轮,成为民众对城市尊严、乡土情感、人文秉性、历史厚度进行认识与再认识的最为重要的实物资源。
回顾过往,普查景象依然历历在目。自2006年下半年以来,宁波市“三普”工作者在很多方面作出了努力,也取得了许多喜人的成绩:宁波的许多经验做法得以广泛推广;多项特色业绩受到国家文物局的高度赞赏;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受到国家级、省级的表彰奖励。回眸这些年的“三普”工作业绩,一路亮点闪烁:
亮点之一:2006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试点在宁波市进行
2006年,宁波市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三个试点地区之一,率先铺开普查工作。试点工作中,全市各级高度重视,科学谋划,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确立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与普查试点机构工作稳步推进相结合、拉网式传统普查成果与专业化标准化现代科技相结合、业余文保员为主的社会力量与文物工作专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要求;文物部门专业人员以文物史迹相对集中的古村落调查、登录为示范,获取宝贵的普查工作经验和技术实践指标等成功经验做法,为中国文物研究所提供了宝贵的普查工作经验和技术实践指标。我市试点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在全国文物普查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
亮点之二:2007年在全国率先实施水下文物普查
2007年10月,宁波在全国率先提出把水下文物普查纳入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范畴,同时在舟山海域的中街山列岛、嵊泗列岛等区域开展实地调查,填补了舟山群岛水下考古的空白。率先制定出适合浙东海域水下文物普查的技术规范标准,丰富和扩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规范标准,取得了良好成效。2009年2月,国家文物局在宁波召开首次“全国水下文物普查工作会议”,该市代表浙江省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此后,水下文物普查工作被正式成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内容。在全国文物普查水下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2009年12月,国家文物局再次选择在宁波举行“全国水下文物普查工作阶段性总结会”,这是对该市为全国水下文物普查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充分肯定。
亮点之三:2008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现场会在余姚召开
2007月9月,宁波市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余姚市普查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落实专业普查人员,配备专用车辆和先进专业装备,开设普查工作专门办公场所。实地调查工作既严格遵循普查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逐个现场踏勘,又积极创新理念、探索方法、快速推进。至2008年9月,余姚市率先达到浙江省“第一年(2008)完成全部普查量的60%”的工作目标,普查工作进度、质量、效率跨入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实地调查进程中的“边普查、边宣传、边保护”的三同步做法为全国首创。
为促进全国实地调查阶段工作的有力推进,国家文物局于2008年10月20日,在宁波市余姚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场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文物局领导、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等近百位来自全国各地普查办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会议。并实地参观考察了新发现的古石宕遗址、万隆老屋、田螺山遗址发掘现场等一批登录点,及近年来实施的重要文物保护展示工程。与会领导和专家高度肯定了宁波市文物普查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地下文物保护所采取的“边发掘、边保护、边展示”的方式予以了高度赞赏。
亮点之四:2009年支援青海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2009年9月,根据国家文物局和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协助青海省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要求,以对口支援的形式,协助青海省部分县市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任务。宁波市派出4位普查队员代表浙江省支援青海省“三普”工作,远赴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贵南县及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等地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完成了当地9座重要寺院的27幢单体建筑测绘任务,并为当地普查人员举办了CAD制图培训班,圆满完成了援青普查任务,受到国家文物局和青海省文物局领导的高度赞扬:“浙江援青工作组为我们送来了经费,带来了先进的仪器,同时规范了我们的技术标准,使我们“三普”工作质量得以提高、进度得以加快、效率得以提升,真是雪中送炭!”。我市派出的支援青海普查工作队被国家文物局授予“对口支援特别奖”。
亮点之五:2009年实地调查阶段全国验收试点在海曙举行
2009年6月16日至18日,国家文物局普查办率领验收专家组对宁波市海曙区进行了试点验收,通过组织管理、数据质量和现场调查三方面的验收后,一致认为海曙区严格遵照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成立普查领导机构,落实普查经费,组建普查队伍,开展普查宣传,保证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普查成果显著,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试点合格,成为浙江省首个通过国家验收的普查单元。
海曙区作为全国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试点六家单位之一,验收试点的顺利通过,不仅意味着浙江省的普查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也为国家顺利出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试点指导意见》提供了实践基础。
当前,宁波市“三普”工作已全面进入成果整理汇总阶段,这次大批量、多门类新增文保单位和文保点的公布,既是普查工作的具体成果,也是普查工作进入后一阶段的实质性步骤,又是普查工作最终目标逐步显现的重要标志,更是该市文化软实力不断增强的有力证明,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该市“三普”工作又一新的亮点。这不仅是宁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还标志着该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入依法公布、法规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良性秩序,为实现该市文化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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