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骗“神仙”李一的“大道”:卑鄙下流恶毒阴损

在绍龙观老人钟道长眼中,李一“脑壳好用,会设计,晓得怎么赚钱”。
在绍龙观老人钟道长眼中,李一“脑壳好用,会设计,晓得怎么赚钱”。

  本报记者 唐明灯 发自重庆、北京

  仙人般翩然蹿红的道长李一,即使尚未回到凡间,也正在回到凡间的路上。

  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透露,有关李一的种种神迹遭到网络质疑后,重庆市委统战部和民宗委已多次召开会议,要求重庆宗教界低调行事。一位领导甚至在大会上点名,要求李一本人保持低调、谨慎。

  李一的仙气泄了

  继8月5日时代周报及国内其他媒体有关李一及绍龙观的报道面世后,重庆市有关部门8月6日和10日,两次发文向市属媒体打招呼,要求对涉及李一的新闻一律不准报道、转载。重庆市卫生局在回应媒体质疑李一电击治疗是否属非法行医时称,“如有患者投诉,我们会立即展开相应调查。”

  8月10日,重庆民宗委宗教一处处长余永康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正在对李一进行调查了解,但进一步采访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北碚区民宗局回应时代周报记者的电话采访时称,若公众对李一及绍龙观有意见或疑问,欢迎投诉。

  中国道教协会对李一事件亦十分重视。据知情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中国道教协会不日将发文表态,言明李一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道教及中国道协无关。

  李一本人则拒绝接听电话,至今未回复时代周报的采访要求。绍龙观对外接访的负责人常承则称,要经过申请批准才能接受采访。记者到绍龙观宣道处咨询养生治病事宜,回复称所有问题绍龙观所属的缙云山道教网都有答案。

  为进一步调查了解李一,8月6-10日,时代周报记者走访了绍龙观,并采访了多位相关人士,其中有捐建者、前管理人员、道士以及工作人员,以及参加过绍龙观培训或养生多个“疗程”的亲历者。但因李一、绍龙观以及相关部门拒绝采访,诸多疑点仍无从质证,仅能通过梳理采访资料,以呈现李一及其团队经营活动的一个侧面。

  李一的“财道”

  李一历时十余年,以成立缙云山道教促进会为起点,将绍隆寺改建为绍龙观,再依托绍龙观道教管理委员会以及缙云山道教协会,打造了一个以道教、养生、国学为卖点的商业组织。根据现有公开资料判断,除了绍龙观和缙云山道教协会之外,这个商业组织还包括独立的实体养生中心、国学院、慈爱基金会等机构。

  绍龙观官网显示,绍龙观道教管理委员会旗下现有白云观、华陀庙、万寿宫,以及德国绍龙观和马来西亚绍龙观,已有人指称其国外的两个道观正如李一的国内外各大学客座教授头衔一样,纯属子虚乌有。

  据知情人透露,马云、王菲等名人曾闭关修炼的白云观闭关中心,由一位张姓港商投资数百万修建,后此人因不明原因出局。观中道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说,现在在广西经商的张先生当年“很伤心,是哭着离开的”。

  8月7日,时代周报记者在重庆采访白云观讲经堂以及绍龙观健身步道的捐建者、来自山东的房地产商杨先生。杨先生称自己已皈依佛教,并承认白云观多处为自己捐建,“石头都是从青岛拉过来的”。他称2006年后就很少上缙云山,因限于身份和生意,不便接受采访,对做过的事情也并不后悔。

  时代周报记者从侧面了解到,杨先生当年由当地政府牵线与绍龙观结缘。为引资,李一要将港商张先生的股份转给杨先生,被杨拒绝。“张先生的今天,也许就是我的明天。”他宁愿做一个单纯的捐建者而非股东。知情者告诉记者,“后来一位孙总成了股东。”

  8月7日,天涯网站一个自称“叛出师门的弟子”在博客上发帖称,“据道士们私下议论,李一经常利用自身男色来笼络有能力、有能量或有钱的女人为他所用。为了骗取200多万的捐款,曾拉着一个比他大十几岁的富婆企业家的手,温柔地说,要照顾她一辈子。可惜人家没上当。”

  此说目前虽无法求证,但时代周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世上有没有神仙》的作者,至今还在为李一辩护、张目的樊馨蔓,就是由这位“富婆企业家”引荐上山的。传言的另一个版本是,李一称将与此富婆结婚,共同弘扬道教,后该女士大失所望,与李一分手下山。据称,现收藏于绍龙观的一幅《大龙的每一片龙鳞都是一条小龙》的画作,价值不菲,即为这位女老板捐赠。

  鼓动和接受捐赠,是李一主要的生财之道。一位绍龙观道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说,2008年5·12地震前,绍龙观在北碚海宇温泉大酒店举办了一次慈善义卖,“都说义卖收入500万,我认为300万以上是肯定的。”这位道士称,他由于不满李一在5·12大地震举国共渡国难时仅以绍龙观名义捐了几千元善款,“实在是爱财不爱道,有违道教宗旨”,才愿意对记者吐露真言。

  时代周报记者从网上查悉,重庆民政局2009年1月14日公示的重庆缙云山养生慈爱基金会2008年接受捐赠使用情况,接受情况栏显示,年度接受捐赠资金180万元,其中义卖款为79.5万元,接受捐赠100.5万元。使用情况栏显示,向重庆缙云山国学院捐赠办学资金15万元,慰问捐助福利院1.5万元,向灾区救助9600元。这即是说,李一将已经使用善款的大部捐赠给了他自己是股东的国学院。而更重要的疑点则是,其一,公示数目和多位受访者声称的实际所得之间的巨大差额,属实与否?流向何处?其二,若差额在绍龙观名下而非基金会名下,那么绍龙观在非宗教场所的海宇酒店接受宗教捐赠,就违反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令》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在信众中广泛流传的说法是,在某次拍卖会上,李一“将出师下山时师父赠予的法器桃木剑拍卖了30万,拍得者当场就将剑回赠给了李一。”而许多上山的名人明星,动辄捐赠数十万上百万,这与公示的金额相差甚远。据绍龙观道士和信众反映,绍龙观长期不向信众和捐赠者公布财务账目,这也违反了《宗教事务条令》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1] [2] [3] [4] [下一页]
(责任编辑:久黑必白)

扫描此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相关推荐
新浪收藏 | 出山网 | 中国艺术网 | 书画圈网 | 东方艺术媒体联盟 | 辉煌艺术网 | 大河艺术网 | 中艺网 | 环球文化网 | 文物出版社 |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 北京文网
腾讯儒学 | 东方艺林 | 贵州收藏网 | 中国经济网 | 广州博物馆 | 华夏艺术网 | 中华汝瓷网 |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