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子数据通过国家文物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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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委托,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主任游庆桥、信息部技术总监李建华、信息部技术负责人华联剑等一行5人组成文物普查数据接收组,于7月20日至23 日对河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子数据进行校核接收。该省172个县(区)普查基本单元数据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汇总管理系统》验证均为合格。

  河北省文物普查办公室根据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整体验收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地调查阶段整体验收自查工作,先期对172个普查基本单元数据包逐一进行了技术校验。经过2天的紧张工作,河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登录的35182处不可移动文物电子数据为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顺利接收。接收组认为:河北省各普查基本单元数据填写规范,与自查报告数量相符,数据运行正常,整体数据质量符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议进一步做好普查数据汇总的软硬件环境建设。

  7月23日,河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子数据移交仪式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隆重举行。仪式由省普查办副主任、省文物局文物处处长刘智敏主持,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暨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主任游庆桥与河北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文物局长张立方出席仪式并亲自交接电子数据。

  交接仪式上,游庆桥主任指出,数据验收是整体验收工作的先期工作和关键性步骤。验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如何保存好、管理好来之不易的普查成果。他强调,要在技术和制度两个层面加强普查电子数据的管理。同时,要利用普查汇总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和研究,将普查成果与城乡基本建设相衔接,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张立方局长指出,数据交接成功是河北文物普查的一个重要节点。实地文物调查结束后的工作依然繁重,河北将认真做好普查资料整理研究工作,加强新发现文物遗存的保护,加强普查资料档案的管理,推进文物普查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河北省普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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