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国水闸事件,文物保护与开发商盼双赢难双赢

2000年,当广州光明房产建设有限公司正雄心勃勃计划,在北京路步行街商圈将一处旧城改造项目建造成一栋商住楼(光明广场)时,却在项目地下处发现了一个庞大的木结构建筑,经考古专家鉴定,这是西汉时期的南越国水闸遗址,是我国城市考古发现的年代最早、规模最大、保存最好的一处木构水闸。最终的协商结果是文物原址保护、原址展示,在购物中心建一个小型博物馆。此事在中国文物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双赢”。今年6月9日,西汉水闸正式免费和市民见面。
然而,让人们意想不到的是,光明广场的南越国木构水闸突然关门谢客了。据光明广场有关负责人介绍,光明广场每月要承担20万元南越水闸遗址的管理、保安、解说以及设备维护费用。由于光明广场还处于培育期,很难有足够的资金承担这个项目的开支”。光明广场总经理黄文杰表示,为节约成本,光明广场曾将水闸开放时间缩短到每天。现在关闭水闸,我们也是迫不得已,不能眼看着因为这个项目不断‘流血’,把整个光明广场拖死”。
面对如此的矛盾,文物专家和开发商各持观点,不相上下。
文物专家:
发现文物主动保护,令人尊敬!
“‘这将是一个双赢的局面’,这是一开始大家就比较一致的看法。”广州市文化局一相关工作人员称,目前这种情况的出现,“应该属于发展商的经营问题,不能说是因为保护文物而把公司拖累了。”
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的专家说,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能配合建设前的文物勘探工作、发现文物后主动加以保护的发展商,都是令人尊敬的。“根据国家规定,开工前工地必须经文物部门勘查有无文物埋藏,但一些开发商不但没有事前通知我们进行文物勘查,而且千方百计绕开我们,甚至发现文物后迫不及待地加以毁灭”。
作为一座有2000多年城建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州老城区地下文物埋藏量之多显而易见;但广州城市建设包括老城改造的速度也是惊人的。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的矛盾,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追求“双赢”成为主流的声音,这种声音因为表面上照顾了各方利益而得到社会赞赏。实际上呢?
“对‘双赢’,应该这样看:建设规模越大,文物埋藏越丰富,文物保护的代价就越高,因此‘双赢’只是一个妥协的结果。文物保护可以妥协吗?在为‘双赢’而‘妥协’的前提下,‘妥协’成为退让的漂亮的挡箭牌。尤其是旧城改造的时候。”广州市文化局一专家说。根据光明广场有关负责人的介绍,这三年里,光明广场因水闸损失保守估计高达3亿元。为保护和挖掘南越王宫署遗址,政府投入超过6亿元……
文物保护,开发商应列入成本!
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中国文物学会会长、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罗哲文说,一个城市如何进行文物保护和城市建设,有文物法也有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可以参照,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文物是一定要保护的,和城市建设发生矛盾时,当然是文物保护优先!”
保护文物是一种法律责任。广州大学岭南建筑研究所所长汤国华说,开发商应有这样的成本意识,应把文物保护列入成本核算;因为文物法规定得很清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只有在使用人实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国家可先承担。
“绝大多数情况下,保护文物的投入资金远远大于利用文物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有人说,文物是可以产生经济效益的,但实际上很难。”汤国华说。正因为如此,一些开发商将工地发现文物看作极大的不幸。
汤国华说,发现文物,开发商能够参与保护是好事,但要充分考核其能力和时限,并且签订协议。开发商不能说没有能力保护就不保护了。但有的开发商面临巨大的保护压力也是不争的事实……归根到底,这是老城区大规模开发、超强度开发所造成的恶果。
开发商:
暂停开放遗址是迫不得已
由于光明广场还处于培育期,“很难有足够的资金承担这个项目的开支”。光明广场总经理黄文杰表示,为节约成本,光明广场曾将水闸开放时间缩短到每天12:00——18:00
“关闭水闸,我们也是迫不得已,不能眼看着因为这个项目的不断’流血’,把整个光明广场拖死。”黄文杰表示,当初修建光明广场时,和文物部门的谈判条件就是将水闸维护好,开发商以为等光明广场修建好后,就可以将水闸的管理维护交回给文物部门。“可是由于没有盖博物馆,文物部门无法接受。”
全国重点文物该由政府出钱维护
光明广场运营负责人表示,既然水闸遗址贵为全国重点文物,且已和南越国宫署、南越王墓捆绑申遗,保护资金就该由政府买单,而不该让开发商或运营商来背。他同时强调,由于缺少专业保护经验,企业也不可能全权负担起文物保护的责任。
针对“遗址有助于提升光明广场的文化品位,将来也会转化成经济效益”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实话说,水闸遗址与光明广场目前‘新生代欢乐天地’的定位是格格不入的,在经营上没有任何帮助。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我们实在承担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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