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高法以1972年声明为由 驳回二战中国劳工索赔
2010-07-21 16:36:51 来源:环球时报 已浏览次
据日本共同社7月20日报道,日本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审判长为宫川光治)已作出判决,驳回了被强掳至石川县的二战中国劳工索赔案原告方的上诉要求。
该案中,中国人马得志(87岁)等原二战劳工及遗属等以被日军强掳至石川县七尾市,在码头从事严酷劳动为由,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七尾港海陆运送公司(现七尾海陆运送)刊登谢罪广告并支付共计约66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5万元)赔偿。
日本最高法院是15日作出上述判决的,驳回原告方索赔要求的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也由此确定。
据悉,2008年金泽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尽管认定了强掳和强迫劳动的事实,但仍沿袭了最高法院的2007年4月的判例,以“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放弃了个人索赔权”为由,驳回了原告方的索赔要求。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泽支部在二审中也支持了一审判决。
该案中,中国人马得志(87岁)等原二战劳工及遗属等以被日军强掳至石川县七尾市,在码头从事严酷劳动为由,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和七尾港海陆运送公司(现七尾海陆运送)刊登谢罪广告并支付共计约66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5万元)赔偿。
日本最高法院是15日作出上述判决的,驳回原告方索赔要求的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也由此确定。
据悉,2008年金泽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尽管认定了强掳和强迫劳动的事实,但仍沿袭了最高法院的2007年4月的判例,以“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放弃了个人索赔权”为由,驳回了原告方的索赔要求。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泽支部在二审中也支持了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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