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标称齐白石等名家假画 5年后卖家被判退款
中国书画界历来有“不保真”的说法,是真迹还是赝品全凭买家眼力,并没有“后悔药”可吃。然而辽宁省沈阳市的一位买家却“颠覆”了这一“行规”:他买下标称齐白石、潘天寿、刘海粟等名家的7幅画作后,经鉴定是伪品,历经多年官司,终于得到卖家如数退款。
记者8日从沈阳市中法获悉,该案经过5次审理,法院认为,经双方都认可的鉴定部门确认7幅画都为伪品。且双方当初有过“如假包退”的口头约定,因此日前作出判决,卖家退回全部售画款并收回7幅画。
2003年4月,沈阳市的冯先生在当地一家艺术品公司购买了标称齐白石作品的《红梅喜鹊》、《紫藤》、《螃蟹》,任伯年的《松林高士图》,林风眠的《鹭鸶图》,潘天寿的《秋崖小憩图》,刘海粟的《泼彩山水》等共7幅名画,共花费81万元人民币。当时卖家称该批画皆为真品,如有假可退还。
买下画作后,冯先生委托北京一家文物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这批画作全为赝品。于是冯先生向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退还购画款。
但据业内人士介绍,民事案件中字画的鉴定,目前尚没有具备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因此此类案件往往难以决断。该案一审判决中,和平区法院支持了冯先生的诉讼请求,艺术品公司以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不具有鉴定资格为由提起上诉。最后法院将举证责任分配给艺术品公司,因艺术品公司不能证明所卖画为真品,法院维持原判。
2009年,艺术品公司争取到此案再审的机会。再审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沈阳市中法委托持有河南省司法厅颁发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一家珍宝艺术文物书画鉴定所对7幅画作进行鉴定。结论是7幅画皆为伪品,据此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艺术品公司将全部购画款返还给冯先生。
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