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考古的原则是原址保护

  记者: 现在对古代沉船的工作方向主要是要打捞之后出水进行研究,还是会把它依然保留在水中?


  张威(国家博物馆副馆长): 按照文物考古工作者的总方针,应该是就地保护,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海洋遗产水下保护公约都非常明确地指出:首先年代界限为一百年以上的人类活动的各种遗留物,第二保护原则就是不要加以干扰,应该在原地保护。这是对文物保护的尊重和尊敬,这应该说就是水下文物保护的理想状态,也是我们应该追求的。但是目前中国整个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物质的也好,非物质的也好,都面临一个共同难题,少数人类的贪婪行为、破坏行为的威胁是共同的。我们碰到一些实在无法进行原地保护的文物,由于被盗捞就只能抢救了。


  所以目前为止我们所做的工作,包括“南海一号”、“南澳一号”它们之所以能发掘也是在抢救,因为它们都面临被盗的危险,不然也不会批准我们去主动发掘。这是我们国家文物局的原则,对于一条沉船,主动打捞是不可能的,只能是在面临威胁和破坏的情况下才开始打捞,如果不抢救这个东西就没了。


  记者: 实际上原则还是要本着原址保护。


  张威: 包括当年“南海一号”最初的设想也是能够在原地进行保护。前两年西沙的一条沉船,年代和“南海一号”一样,整个先把东西编号,又把船整个拆解,然后装箱,装了150多箱,每个船的部位等等都编好号,运回来。因为它在那里会面临人为的破坏,我们捞它还是为了保护它。如果就地能够保护,我们还是愿意就地保护。荷兰的沉船在清理以后,画好图,整理好资料,然后就地就保护起来了,大家可以去潜水,可以到周围去参观。当然,这个必须得要求整个大环境的文化素质,要大家都认可才行,可是中国现在还不具备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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