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取消桑玉柱获奖资格(图)
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12日上午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其11日作出的关于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决定。
11日下午,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收回其获奖证书和奖杯并通报其工作单位。决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会议作出的《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关于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决定》指出:经调查,中国吉林省摄影家桑玉柱在申报参评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时,提交的参评作品中有四幅作品不符合申报规则。
《决定》指出,在组委会组织的调查中,桑玉柱书面陈述此四幅作品系分别与本省摄影家孟铁、温波共同创作。孟铁和温波二人均以书面陈述方式声明上述作品为共同创作,否认桑玉柱使用上述作品为“盗用”或“剽窃”。
组委会认为,任何所谓“共同创作”的摄影作品都是由多名摄影家的集体贡献所构成,但此类作品无法真实地体现摄影家个体的创作水平及风格,不符合《中国摄影金像奖章程》总则中关于金像奖是中国摄影界“最高个人成就奖”的规定,也不符合《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第二条第1款中关于参评作品须是“体现本人创作水平与风格的作品”的明确要求,因而不能用为中国摄影金像奖参评作品。桑玉柱在申报时未对此情况加以说明,使该组作品得以进入评选,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秘书长兼事件调查组组长高琴向新闻界通报了事件处理经过。
据介绍,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于2009年7月7日评出并予以公示,8月5日在云南大理颁奖。11月,中国摄协接到举报,称桑玉柱冒用他人作品参评并获奖。中国摄协对此事十分重视,立即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工作。2010年1月6日,调查组派专人赴吉林省长春市、延吉市、安图县等地约谈当事人。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取得所有当事人对事件经过的亲笔陈述及其他证据和证言。组委会的最终处理结果也是基于以上调查,经严格论证后作出的。
在组委会举行专门会议之前,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听取了来自法律界、版权界、摄影界专家学者以及本届金像奖组委会、评委会部分成员的意见。他们从法律和摄影专业层面,对当事人的陈述、事件的处理依据及程序等进行了分析和论证。
与会的摄影界人士表示,摄影创作是非常庄严和神圣的,摄影人通常需要付出非常艰辛的劳动才能创作出优秀的作品,摄影界应发扬继承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尊重艺术规律,维护艺术创作和文艺评奖的严肃性。法律界人士认为,包括摄影在内的艺术作品共同创作的必要前提是参与创作,且必须署所有参与创作者的名字,如果在不同场合以不同署名发表,都是侵犯了其他参与创作者的权益。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和评委会部分成员则认为,桑玉柱的参评作品不符合中国摄影金像奖的章程和参评细则约定。
最后,经过表决,组委会一致通过《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关于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决定》,以体现对中国摄影金像奖严肃性和公正性的维护。
桑玉柱为吉林省文联摄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得者。2009年11月起,陆续有人举报桑玉柱参评第八届金像奖并获奖的四幅作品《雾罩天池》《天池素裹》《气象万千》《霜染长白》涉嫌“盗用”“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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