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多措并举强化文物执法工作

  2009年,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在文物宣传、文物保护、文物监督检查等方面狠下功夫,保证了文物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是做到了“三重三强”。

  一、重宣传,强化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建组织来保障宣传。专门聘请热心文物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宣讲团,定期到全区10个乡镇(街道)进行文物保护宣传。通过办活动来提高意识。以文物保护画展、宣传车、开辟宣传栏、召开座谈会、带队观摩学习等形式,多渠道提高各文保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大众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联网络来促进交流。该区在全区各个文保单位设立信息联络员,建立QQ信息群,用以掌握信息动态,促进工作交流。

  二、重执法,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该区一是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制,把全区的文保单位分成两个片,分片配备执法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明确文保单位的保管使用责任。与全区21处文保单位签订了《2009年度龙湾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保护责任书》,使全区文物保护工作日趋制度化、规范化。加大执法巡查督管。强化各文保单位责任人每日进行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以备查看。各责任执法队员保证每周一次的日常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坚决追究责任。重视安全责任的落实,在秋冬季节、社会敏感时期,更是加大巡查的力度和密度,保证用火安全,去除一切安全隐患。

  三、重队伍,强化执法干部能力建设。该区积极打造一支思想正派、作风扎实、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执法工作队伍,开展好文物执法工作。一是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珍惜岗位、有所作为”大讨论活动、“五治七律”整治活动、“四条禁令”自查自纠活动等,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学法用法执法理念。二是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积极派送执法干部参加省市组织的文物执法培训,经常与兄弟县市区交流学习文物执法工作,共同探讨文物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先进经验等。三是注重干部创新能力的培养。引导干部在工作中思考,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督促他们勤于学法、善于用法、严于执法、乐于护法。(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文物监察大队 夏晓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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