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市级初验圆满结束

12月4日至15日,绍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验收组由绍兴市文物局副局长、市“三普”办副主任葛波儿带队,对所属县(市)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的工作进行市级初验,省普查办陈元甫、冯宝英参加了验收。
绍兴市普查验收组在听取了各地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技术报告》后一致认为,各县(市)的各级政府对这次文物普查工作都非常重视,并且组织机构健全、保障措施到位、宣传渠道多样、人员培训及时,为各市(县)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绍兴市普查验收组认真查看了各地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历史街区、古镇村类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数据汇总表》及《野外记录手册》等相关材料,同时在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抽取不同类型的文物遗存进行实地踏看、核查、验证,确认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在核对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后,认为实地调查和数据登录内容一致,各项调查指标的填报质量均达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规范的要求,行政村和自然村的普查覆盖率达标。最后,市普查验收组一致认为:上虞、新昌、嵊州、绍兴县和诸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初验合格。为进一步完善、提高普查文本质量,验收组要求各县(市)继续深化,以更高质量的普查成果迎接省普查办的正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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