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破坏秦汉长城者被刑拘 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大青山秦汉长城被损毁案(本报10月31日曾报道)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和田某某于12月5日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呼和浩特市科考矿业公司探矿工程队在大青山这段长城附近钻探金矿,在施工中对长约100米的长城墙体造成了严重破坏。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已于9月向其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然而,当10月内蒙古文物局、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再次上山核查时,发现该公司非但没有停工,反而继续在长城上构架钻井,扩大了破坏范围。

    经过现场调查勘察,发现一些长城墙体已经被彻底摧毁,无法修复。

    此前,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毁坏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芦梁山段的5名被告人作出判决,以故意损毁文物罪,分别判处白小云等5名被告1年到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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