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通过省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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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11日,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对海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验收。海宁市副市长朱海英就本次文物普查组织管理工作的情况做了详细介绍,海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队队长董月明做了普查队技术报告。

     验收专家组在听取报告后,审核了嘉兴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海宁市实地文物调查阶段的初步验收意见,认为海宁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要求,认真履行了相应职责,普查工作的各项保障充分、及时、运作良好,保证了海宁市普查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专家组还核对了海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消失文物登记表》总量及纸质、电子文本数量,并检查了相关《野外调查手册》,随机抽取了若干《登记表》作为质量检验样本。专家组抽取了长安镇、斜桥镇作为复核地点。随机选取了“虹桥”、“长安闸”、“长安新老两坝示禁勒索碑”、 “长安周氏民宅”、“长安镇画像石墓”、“仰山书院”、“施家墩遗址”等7处不可移动文物及“长安老街”进行实地踏查、验证;对于没有文物记录的斜桥镇庆云村和盐官镇消失文物“乐安桥”也进行了现场复核。验收专家组认为复核结果与野外调查相一致。专家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海宁市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认为其技术成果反映比较丰富、技术质量把握比较准确,实地调查和文本登录质量较好,同时认为新发现的三十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是本次普查的重要收获之一。至此,专家验收组评定海宁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合格。

     自开展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以来,海宁市的实地文物调查行政村(社区)和自然村覆盖率均为100%,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91处,其中新发现330处,复查161处;列入一般登记表册的有491处,消失文物登记12处。(浙江省海宁市普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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