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通道:挤香——白崇民个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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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幕酒会:2009年12月6日,下午3时至6时 309

  展览日期:2009年12月6日至2010年1月31日 309

  开放时间:星期二至星期四, 13: 00 - 18: 00 / 星期五至星期日, 11: 00 - 19: 00 309

  白崇民的身体方式

  文/舒阳

  我所知白崇民最早的行为艺术作品,是2002年“长征”系列活动中参加关于女性话题的单元与吴玮禾所合作的《泸沽湖》。白崇民的行为作品《泸沽湖》从使用的布制人偶道具到其服饰,都有些类似于1980年代中国行为艺术作品中大量出现的“包裹捆扎身体”的方式。点燃人偶的火焰,也使我想起“厦门达达”对自己作品的焚烧。虽然《泸沽湖》有很强烈的地域文脉(泸沽湖摩梭人母系氏族社会的葬礼)作为其仪式化象征意味和生活感怀的表述依据,但缺乏对艺术表达方式本身的指向性。 白崇民2006年的行为作品《贩卖保先道德经》是“大山子艺术节”行为艺术项目中的邀请作品,在798艺术区内实施。白崇民头戴草帽,身穿写有“贩”字的坎肩,在798厂区里推着一辆载有陶砖的三轮车边走边吆喝贩卖“保先道德经”,陶砖上刻有老子的《道德经》文。中国共产党要求其自身“保持先进性”,而其前党魁也曾宣传“以德治国”。白崇民以个体游街贩卖的方式提供主流社会时需的产品,不幸在实施中途被缺乏“政治觉悟”的798艺术区的保安人员制止。权且不论这件作品的内容,仅其方式就无法被798的艺术管理者所容忍。白崇民以现实小贩方式的挪用,触动了最基层社会管理者的行政神经。显然主流精神产品的贩卖,有其专有的销售渠道,并不能为普通公众所操持为业。行为艺术作品在社会环境中的实施不论其观念如何,在当代艺术逐渐泛化的中国今天仍然是触碰现实最敏感的艺术方式。 白崇民另一件创作于2006年的行为艺术作品《乌云》,参加了在798艺术区举办的“第四届大道现场艺术节”。《乌云》的创作动机,来自白崇民的亲身生活经历。他在乡村的住宅被隔壁乡镇工厂的污染气体侵袭,严重影响了他的日常生活而投诉无效。由此白崇民用一大片悬浮的黑色气球形成的乌云,作为环境污染的象征匹配物。他在乌云滴落下的墨汁中无助地躲闪,来表现自己处境的尴尬,也为今天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呐喊。白崇民在《乌云》中自我设计的受害者形象,也是行为艺术具有艺术感染力的典型的表达方式。这种方式,也体现在白崇民参加2007年“六月联合”行为艺术营活动以古诗《硕鼠》为题创作行为艺术作品。在《诗经》的《魏风》中有《硕鼠》诗篇,为中国古代名作。“硕鼠,刺重敛也。国人刺其君重敛,蚕食于民。不修其政,贪而畏人,若大鼠也”(《毛诗序》)。朱熹在《诗集传》中对《硕鼠》一诗评价:“民困于贪残之政,故托言大鼠害己而去之也。” 借用《硕鼠》一诗的形象象征,白崇民浑身泥泞,肩负以麻袋制成的160斤重的大硕鼠,原地转圈奔跑直至颠倒。白崇民以一己之身的受困,对中国社会严重的贪腐现象进行了明确直白的质疑。 白崇民2009年参加“打开艺术节”的作品《挤香》,是一个多人参与实施的作品。白崇民裸身浇墨汁,与受邀的8位裸体中外男女按规则拥挤。在拥挤的过程中,白崇民身上的墨汁也挤到了其他参与者身上。在中国行为艺术三十年来的群体性裸体行为作品中,以《为无名山增高一米》(1995年)和《@41》(2005年)对比《挤香》,可以看到前两件作品的实施基本上依照事先计划实施,参与者也都是同道,实施过程容易控制,场地都处在几乎没有现场观众的野外。而《挤香》只设计游戏规则,参与者都是在活动现场征集的自愿参与者(包括艺术家、现场工作人员和参观活动的观众),场地是观众云集公共展览空间(798艺术区内),参与者在作品实施过程中可以即兴发挥。在这件作品中,可以看到参与者在剧烈身体活动中尽情释放了身体自由的快乐。而自由的身体,代表了行为艺术家对身体作为艺术媒介的基本态度。对身体自由的运用,成为行为艺术对社会与艺术禁忌的政治宣言。因此,《挤香》比较恰当地体现了身体行为艺术的创作价值。 中国当代艺术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一直盛行将社会问题纳入作品的传统。应该说,这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学术传统。在经过艺术市场洗礼后的中国当代艺术,也许会重新审视今天中国艺术与现实的关系。毫无疑问,白崇民的行为艺术作品为这种审视提供了新的佐证。行为艺术不但作为具有艺术实验性的艺术方式,更是作为具有现实感召力的自由精神载体传递其“勇为天下先”的艺术气质。

  2009年11月2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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