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表彰大会在南京召开

2009年11月17日,江苏省文物局在南京举行了第二届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表彰大会,全省13个市文化(文物)局分管局长、文物处处长,第二届江苏省文物优秀工程获奖单位及来自全省各资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省文物局副局长吴晓林、刘谨胜、支部书记沐仁和等出席会议。
文物保护工程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文化遗产保护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科学、规范、严谨的做好文物保护工程,对于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提升文物保护整体管理水平和提升相关资质队伍的综合素质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和意义。近年来,江苏省加大了对我省文物保护工程从业队伍的培养,科学引进竞争机制。几年间,全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队伍从无到有,涉及范围从单一到多维,队伍建设得到很大程度的加强。截至目前,我省共有资质单位74家,其中乙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单位38家,较好的满足了我省文物保护工程的需要。同时,为适应当前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实际,江苏省文物局也加大了对资质队伍的管理力度,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使得绝大多数资质单位都能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科学开展文物保护工程。此外,江苏省文物局还积极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使全省各资质队伍间自发的产生一种经验互享、信息互通、质量争优的意识,促进了全省文物保护工程整体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开展全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活动,就是其中重要举措之一。
2005年4月,江苏省文物局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文物保护工程专项评比表彰活动,即“首届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活动,并根据对象的不同,奖项确定为“优秀设计奖”、“优秀工程奖”、“工程组织奖”、“特别贡献奖”四个类别,这些奖项既体现了工程科学、严谨、独到的技术特点,又体现了工程组织措施的公众参与特点。首届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活动得到了国家和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更得到了文物保护管理单位和资质单位的认可。
按照原定四年举办一次评比表彰活动的要求,根据《文物保护法》和文化部《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今年3月,江苏省文物局又启动了第二届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活动。在全省各市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第二届评比活动共收到申报项目71个,其中申报优秀设计奖的16个、优秀工程奖29个、工程组织奖19个、特别贡献奖7个。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全省文物保护工程的总体质量及社会关注度、参与度。为体现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江苏省文物局专门成立了由省文物局吴晓林副局长任组长、刘谨胜副局长、沐仁和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召开了为期两天的封闭式评审会议,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评定。经专家组无记名投票及省文物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最后确定苏州市计成文物建筑研究设计院等20家单位获第二届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相关奖项。经过一周的网上公示,8月3日,省文物局正式向社会公布了第二届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获奖单位名单。根据各获奖项目内容,省文物局同时汇编出版了《第二届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集粹》,并决定将“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集粹”形成一套系列丛书,书中的内容主要是反映各获奖单位及获奖项目的主要事迹,也是各获奖单位工程精华的提炼和工作经验的总结,通过实例对今后的文物保护工程起到垂教与辅导作用。
为了广泛宣传各获奖单位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表彰这些单位在全省文物保护工程工作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同时也为了激励全省各资质单位及社会各界为我省文物保护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江苏省文物局于11月17日在南京组织召开了“第二届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表彰大会”。
表彰大会上,江苏省文物局副局长吴晓林首先宣读了江苏省文物局关于第二届江苏省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获奖项目及获奖单位的表彰决定。省文物局向每个获奖单位颁发了表彰奖牌,发放了每个项目5000元的奖金。之后,省文物局从20家获奖单位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8家单位分别作了大会经验交流。最后,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南京博物院龚良院长作了大会总结讲话。他首先代表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向这20家获得表彰单位表示了由衷的祝贺,并高度肯定了全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希望全省广大文物工作者树立起牢固的时代责任感,再接再厉,使文物保护事业在科学化、规范化的前提下,为全省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此外,他还通过自己的一些亲身经历,以及对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理解和思考,向与会代表直观阐述了文物保护工程中“为什么要这样做”和“如何做”的问题。最后,龚院长站在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向与会代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文物保护工程要有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要把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比活动不断进行下去,把它打造成江苏省文物事业的一个品牌。二是文物保护工程要重视资质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要通过加强文物保护工程资质队伍建设及管理,以适应适应时代的需要、适应江苏及全国文物保护工程的需要。三是文物保护工程要尊重时代特色与地域特色。要在维修过程中对时代特色与地方传统特色给予充分的了解和继承。四是文物保护工程要注重科学维修保护与合理利用并举。使我们的每一项文物保护工程真正成为一个历史文化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展示的“双赢”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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