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工作座谈会

9月1日,浙江省普查办在杭州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工作座谈会。省文物普查办副主任、省文物局副局长吴志强,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李小宁出席会议,全省各设区市负责文物普查业务的文物处长,省普查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设区市汇报了本地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情况。目前,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已近尾声:截止七月底,我省已有36个县(市、区)完成野外调查工作,占全省总量的40%,其中,嘉兴市和湖州市已全面完成野外调查任务。目前,这些市、县(市、区)的野外调查数据录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6月份,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在我省宁波市海曙区进行验收试点,会议听取了宁波市关于海曙区的验收试点情况介绍。近日,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印发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指导意见》,要求各省普查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省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管理办法。会议认真讨论了《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办法(征求意见稿)》。
吴志强副局长要求全省各地要高度重视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工作,要按照国家文物局普查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修改、下发我省的《验收办法》,做好我省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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