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副市长现场调研省保单位处州府城墙保护工作

8月3日,浙江省丽水市副市长廖思红在市政府副秘书长邱务土、市文广出版局局长赵碧华等的陪同下,到旧城改造区块现场调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处州府古城墙的保护工作。
处州府城墙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于元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原府城有城门六座,即丽阳门、岩泉门、行春门、南明门、括苍门、通惠门。现存南明门城墙、万象山南麓城墙、丽阳门城墙等城墙遗迹和遗存。在旧城改造过程当中,行春门及瓮城遗址被发现,丽水市文物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该处进行了试发掘,揭露行春门城墙、城门、瓮城等多处遗存现象。丽水市委、市政府决定为保护行春门及瓮城,对已规划的新大猷街进行调整北移,将南明门以东至行春门瓮城的沿江古城墙作整体性修复保护。
廖思红一行从试发掘后的处州府城墙行春门及瓮城遗址出发,一路考察了行春门至南明门间的处州府城墙遗存情况,仔细询问了城墙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出:文物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失去,就无法恢复,因此,文物保护既要尊重历史的原貌,更要对得起子孙后代的传承。处州府城墙的砌筑方式为浙江省孤立,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对于处州府城墙的保护,一定要予以高度的重视。同时,处州府城墙现存的两座城门都在旧城改造区块,旧城改造为南明门和行春门连接起来整体保护提供了契机,将更有利于处州府城墙的保护,要利用好这一契机,保护好、利用好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部门要尽早做好保护规划和维修方案,以便于城市整体建设规划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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