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品被复制引官司 仿品是否有著作权成焦点
2008-11-14 14:52:14 作者:王秋实 来源:《京华时报》 已浏览次

《听琴图》
故宫对馆藏古书画仿真印制后,这些仿品遭私下复制销售。昨天,故宫起诉北京天禄阁图文制作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在海淀法院开审。
原告故宫博物院和北京一鼎轩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昨天带去了被复制的《蒲塘秋艳》、《听琴图》等仿品。他们诉称,从2001年12月30日起,两原告合作对故宫馆藏古书画进行仿真印制,这些仿真品推向市场后获得收藏者认可。
不久,市场上出现复制品,经他们调查发现,天禄阁公司利用扫描作品的机会,私自保留图片存档,进行打印并廉价销售。两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他们对这些古书画仿品的著作权,要求其停止复制、销售,赔偿损失5万元及维权费用2.1万元。
“仿制品不具有著作权。”被告在法庭上表示,原告为古书画制作的仿制品只是对原作的简单再现,不属于再创作,因此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他们不构成侵权。
对此,参与仿真印制的专家称,他们在数十万幅馆藏书画中选出百幅精品,然后反复研究、测量、拍摄、编写文字说明,限量印制在宣纸、丝绢及油画布上,在清晰度、还原度等方面都是业内的最高水平,也是专家辛勤劳动的结果,仿真作品本身已成为新的艺术珍品,因此对这些作品原告享有著作权。
责任编辑:zhaosha中国文物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中国文物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文物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中国文物网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后30日内联系邮箱:chief_editor@wenwuchina.com
月度排行
新闻速递
- 关于《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 “语文·博物·美育”融合课堂教学研讨会在中关村一小...
-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
- 国粹与国货的完美相遇,《国色天香》景泰蓝牡丹美妆璀...
- 中央决定李群同志任国家文物局局长、党组书记
- 2020年12月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分析报告
专题视点MORE
原创推荐MORE
- 文物网培训中心
- 美好时光
- 大家鉴宝—老窑瓷博物馆公益鉴宝活动圆满举行
- 曜变之旅
- 菖蒲河园,一袭釉色染枝头
- 龙泉琮式瓶
- 盛世风袭北京城,金秋月览长安客(下篇)
- 阿富汗珍宝展之:石膏盘上的希腊神话
- 秘色出上林
- 阿富汗珍宝展之:恒河女神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