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后文物古建修复近瞻——陈同滨访谈
5.12大地震,不但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对众多文化遗产造成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地震之伤触及华夏古今。在民众之痛稍有定息时,让我们抬眼去看一看古老的残垣断壁。在地震过后5个月的晚秋,我们接触到了当时震后第一时间就赶赴震区进行文物古建实地考察的,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所所长陈同滨,整个办公桌上堆满了有关震后文物抢救保护的资料图片,在看到专家们夜以继日抢救文物的同时,也看到了地震对文化遗产的重创。
文物建筑震损的程度取决于自身的结构稳固性及其基址的地质情况
中国文物网:因地震对文物建筑的损坏的程度和范围是什么?
陈同滨:文物建筑毁损情况的差别很大,在地震中受损的程度主要取决于自身的结构稳固性,以及建筑基址所在地段的地质情况有关,比如中国传统的梁架结构、穿斗结构,都可以做到墙倒屋不塌,普通的砖砌结构就不如传统的木构,容易坍塌;没有按照传统工艺做的木结构也容易坍塌,比如文物建筑周边的一些临建和附加建筑;此外,文物建筑分布地段的地质情况稳定的,情况会好一些,文物和建筑就会保留得较好,如果分布地段本身就存在大裂隙、坍塌、滑坡,文物和建筑就会受到明显的影响。对于毁损的程度,我们基本上分了四类:A类是全部坍塌的,就像领报修院【图01 领报修院震前震后对比图】、云岩寺【图02 云岩寺震后】;B类是结构严重受损的,就是建筑的结构稳定性有问题了;C类是局部严重受损的,D类是一般受损的。



当时是国家文物局童明康副局长领队,由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我院、清华大学、北京古建所、河北古建所、浙江古建院共6个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单位的负责人组成专家组,在3天内实地考察了成都、都江堰、彭州、新都、崇州、新津、德阳、绵竹、旌阳、什邡、广汉、简阳等12个县市的25处受损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些文博事业单位,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修缮意见。同时,各设计单位都主动认领了第一批地震灾区受损严重的15处文物保护单位抢救性修缮设计工作。
地震发生后,山里交通中断,所以我们没有能够进入阿坝州。关于地震波及范围,这张图就是【图03汶川大地震三省文物建筑受损评估图】。中间这条红色向北的线是映秀到北川的龙门山地震带,扩散状的弧线就是地震的强烈等级。可以这样讲,凡是地震所波及的地方,文物建筑几乎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中国文物网:目前震后文物建筑的修缮进展情况如何?
陈同滨:这个情况是国家文物局和四川省全面掌握的。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大概是处于修缮工作的全面铺开阶段。勘察设计和修缮工程已经启动了一批,储备了一批。已经启动的有第一批去的六处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单位,还有第二批的十处。至于完工的时间因具体情况不同又很不一样。比如领报修院,因为震损严重,几乎就剩了半堵墙和一段残廊,现在修缮设计还在方案阶段。北京古建所在案头作业之前,已经去现场清理过了。地震后文物的现场清理很要紧,塌下来的残片碎块都是什么东西,以前在哪个部位,都要对号。因为以前的图纸档案会缺少很多信息,一般有建筑的轮廓、有尺寸,但是没有材质说明,没有局部大样和工艺做法,所以在清理地震现场的时候,这些东西都要补上。
姜维城遗址几近消失,保护工作从何落手?
中国文物网:毁损文物建筑的保护宗旨在哪里?
陈同滨:任何时候文物建筑的保护宗旨都应该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这是《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制定的。简单地说,就是完整保存和保护遗产的价值。保护宗旨需要通过一些基本原则体现,在灾区还需要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的技术路线。比如在震后的文物保护工作中,每个受损文物建筑的情况都很具体,除了要尽量遵守“原址保护”和“最小干预”原则之外,还要针对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采取“抢险加固优先、遗产价值优先、服务社会优先”的原则,依法合规、渐次开展,规范有序地推进工程项目。
“最小干预”原则是文物保护工程的普遍原则。例如出现了一个裂缝,如果它只是裂隙,没有什么大碍,那就可以不去动它,如果它对建筑的稳固程度有影响,那就去加固它,但要尽可能避免对文物本身做大的改动,尽量避免重新翻砌。有些文物,震前是土遗址,震后变成了大土堆。比如姜维城【图04姜维城遗址震前震后对比图】,照片上这条浅颜色的线就是土遗址坍塌后的状况,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工作怎么做,还要经过专题讨论。


“抢险加固优先”意味着抢救的第一目标是快要塌但还没塌的文物建筑,就是结构严重受损的,这是针对继续存在的余震和雨季,避免再对受损的文物建筑造成二次破坏;而已经全塌的文物建筑则需要经过充分的论证,然后再决定修缮方法,是全部重建,还是修建一部分、保留一部分废墟,还是全部作为遗址保留下来,会有各种可能。在档案数据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个案讨论。比如说领报修院,要等到这个项目的设计部门把整个清理结果拿出来的时候,大家才能下诊断书,就像一个病人全身都是病,到底该怎么治,这些病是什么情况,之间有什么关联,还得等到最后各种检验报告出来以后,才能下结论。一定要在充分的现场清理和调研之后,根据所有的资料和它具有的工艺特征决定。这一部分工作需要时间,一般也不存在“二次破坏”。所以在有限的时间和力量的情况下,一定要优先落实和推进“抢险加固”工程。
中国文物网:原材料、原形制、原位置、原工艺在震区文物建筑修复上是怎样实施的?
陈同滨:这个问题与“遗产价值优先”相关,即:文物建筑的修缮标准取决于它的价值所在。每一个遗产,都会有自己特定的价值载体。比如说羌寨的碉式建筑,最早文献记载可见于《后汉书·西南夷列传》:(冉駹人)“众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是为邛笼”。因此,羌寨碉式建筑的遗产价值不在于它的每片石头本身多有价值,而是在于它特有的、具有民族传统的建造技术与工艺,在于它就地取材的方式和房屋形式。宫殿建筑的修缮为什么讲究,它是有规制的,柱子多粗多高、还有收分,它携带了古代的技术信息在里面,这和羌寨携带历史信息的方式是很不一样的。因此,在桃坪羌寨【图05 桃坪羌寨震前震后对比图】的抢救保护工程中,在坚持“原址保护”和局部重点部位的原状保护前提下,其它的修缮标准按照“传统”要求实施。同时,我们在对川西北碉式建筑的实际调研中,已经发现了一些传统建造工艺和做法都是具有显著的抗震性能的。阿坝地区是一个多震区,最近的一次是1933年,那次震完的地震裂缝现在还保留在房子上。羌寨的碉式房子即便裂了之后也不容易倒。因为它本身的结构具有一定的抗震特性,构造自身就有很多消解和缓冲外力的做法。再如桃坪羌寨,整个村子几乎都是连成一体的建筑,不像其它村落的建筑是一栋一栋地分布,在地震时相对的整体性较强。况且它处在地震频发的高山峡谷地带,能在这种地方生存下来,这种建筑形式本身就一定会具有独特的抗震性。
文物建筑保护要慎用“复建”一词,羌寨修好之后继续申遗!
中国文物网:复建之后的文物价值是怎样论定的?列入申遗项目的羌族村寨还能不能申遗?
陈同滨:文物建筑的“复建”在遗产保护领域是有严格限定的。《中国文物保护准则》规定:“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文物保护单位中已不存在的少量建筑,经特殊批准,可以在原址重建的,应具备确实依据,经过充分论证,依法按程序报批,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重建的建筑应有醒目的标志说明。”文物建筑的一切遗产价值都在于它所承载的历史信息上,因此首先需要判断这个建筑因为什么有价值,保这个遗产要保的是什么。由于遗产价值会有不同的特性,所以在遗址上重新建造的建筑算什么性质,是有各种可能的。如果在依据足够充分的基础上进行复建,能够保存遗产价值的大部分历史信息,就是符合《奈良真实性文件》的。但绝大部分情况下,我们很难拿出足够充分的资料和依据,因此很多情况下都缺乏重建的前提。如果在一个遗址上面盖了一个保护性的建筑,那个东西不是文物,也不能叫复建,应该叫保护性设施,比如杭州雷锋塔遗址。而设施也尽可能的不要做成想象中的文物原来的样子。第一,容易引起误解;第二,很难拥有充分依据,古代建筑的规制不能替代任何一个文物建筑单体。因为这个单体一定还携带有地方的样式、材料、工艺特性,还携带有建造当时或历代修缮的历史信息,还携带有在一定的历史时间、一定气候环境下的自然力影响。所以,当一个毁损的建筑只剩地基和遗址时,你怎么能想象上面的各种细节是怎么做的?文物不可能再生,这是最基本的理念。保护文物是使它延年益寿、不是万古长青。


对于羌族村寨来说,遗产价值的评定标准就与平原地区的古建筑不同。羌寨申遗的价值重点是特定环境与特定民族之间体现人与自然持续互动的一种人地关系,是青藏高原东缘的高山峡谷里少数民族聚落的生产、生活、包括房屋村寨建造等各方面的特有信息。这个信息不会因为地震而改变。原材料还是石片,粘土,还是用羌族人自己的匠人,还是在原址。至于重新建起来的房子比原来高了一公分还是矮了一公分,这个不重要。它在重建后的价值在于它的是否保留了各种传统,只要它的传统得以保留,它的价值是成立的,并且对于地震以后的村寨修复,也不是国家一级或二级施工队能做的,只有当地的匠人会做。整个工程的管理都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组织,但技术指导和施工都得是当地的匠人。所以羌寨虽然震损了,只要严格按照羌族的传统材料、传统技术、传统形式、传统功能在原址上修复,还是符合《奈良文件》的真实性标准,具备申遗条件。
文物不可能再生,文物保护只能是一道减法题。
中国文物网:如果数据记录得很详尽,我们可以根据记录重建吗?
陈同滨:原则上讲,有足够的凭据就可以重建,但一般情况下,拥有足够的凭据是比较难的。因为我们现有的文物建筑档案大多还不能达到重建的深度。你不能仅仅凭着一个轮廓性的尺寸图就算作“充分凭据”。文物本身是讲究真实性的,原来的那些东西,比如说它经过几百年了,有些歪有些斜,这些歪和斜都反映了一个构造本身的某种特性。可能你当初设计的时候结构或材料受力就不够科学,那几百年后、上千年下来肯定要在某些部位发生一些局部变形,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本身就是重要历史信息。在修复的时候,想要复原出这种包含了千百年历史信息的状态已经是不可能了,哪怕想把它做到最初的原状,我们的信息量都不够。比如说,永定门城楼在决定拆的时候,是一边拆、一边测、一边记录的。像这种情况,再建是有充分依据的。但是大部分的文物建筑,尤其在受到突发性的损坏后,想拥有完善的再建资料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一些看不见的内部构造是怎么一回事,往往还不知道。但是通过这次大地震,我想应该对文物建筑的建档资料深度要重新认识,能不能从现在开始,先对地震常发区的文物建筑加大现状测绘、残损记录、材质和成分分析、工艺研究以及修缮记录,还应包括一些环境要素,争取尽可能多地保存住一些有价值的历史信息。
中国文物网:震区古建筑修复在增强建筑抗震性方面有没有额外的处理?
陈同滨:文物建筑的修缮重在保护它的遗产价值,保护它的真实性、完整性。增强建筑抗震性不是遗产价值本身,不能强求。只能在不对遗产价值造成不良影响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改善、提高原有的文物建筑抗震性能。
地震带给了民生难以抹去的记忆,也将余波传递给了遥远的祖先,这次会载入史册的灾难,我们将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去镌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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